各有关单位: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对施行了16年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出台修改决定。一系列重大修改直击“申诉难”、“执行难”,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提高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同时也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大了约束机制及工作量。法制网在充分总结以往培训的基础上,就民事诉讼法修改中争论的问题和修改后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拟于近期在哈尔滨市举办 “新民事诉讼法要点解读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庭)负责人、法官;各有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有关院校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教师等。
二、研讨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订主要内容解读
1、关于民诉法修正案调整的范围及其适用
2、关于管辖、诉权和诉讼时效的几个问题
3、关于立案登记制度
4、关于证据和举证责任
5、关于有限三审制与司法救济
6、关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独任审判
7、关于特殊诉讼程序(小额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债权人代位诉讼、公益诉讼、票据诉讼等)
8、关于格式合同约定管辖协议无效问题
9、关于随时调解制度
10、关于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问题
1、执行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与管辖权异议及其处理
2、重复立案的防止和解决
3、财产保全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4、执行异议的事由与处理程序及复议时对执行程序的影响
5、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处理
6、案外人异议的事由与审查处理及异议之诉与许可执行之诉的性质、当事人及审理
7、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事由和法律后果
8、执行通知的补发
9、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范围和种类
10、限制出境的主体范围
11、媒体公布的费用承担和异议处理
(三)《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1、申请再审案件管辖权的调整与变通
2、申请再审理由的细化与再审方式
3、法院复查方式与期限
4、裁定再审案件的审理
5、案外人申请再审
6、抗诉理由及抗诉案件的管辖
(四)《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司法解释》主要内容解析
1、诉讼时效抗辩的审查及其处理
2、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
3、诉讼时效中断及诉讼时效期间的确认、中止
4、关于诉讼时效的效力问题与解决
三、拟请专家
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解析。
四、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期开班的前七天)
时间:2008年7月25-27日 哈尔滨。7月25日全天报到。
五、【会议交流】
为提升研修水平,请各与会代表就本次研修班各项论题结合本单位情况准备相关资料将在研修过程中进行交流。也可将交流材料打印100份带到会上分发,请提前与会务组取得联系,会务组将尽力安排。
六【报名及研修费用】
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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