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弃枯燥条文解说,站在企业角度用实战告诉企业如何来应对,可操作性强! 东莞连续开办次数最多,深受人力资源工作者欢迎的实战型课程! 已有几千名学员聆听过此课程,如果您还未了解,时机不容错过!
时间地点:2008年3月22日(周六) 东莞南城广彩城酒店
费 用:¥800 (含培训费、资料费、茶水咖啡费,讲师签名证书费、中餐、税费)。参加此课程的将免费获邀参加3月23日(周日)下午的《劳动合同填写技巧》研讨会。 课程背景: 珠三角上千企业倒闭,曾经辉煌一时的珠三角制造业,如今正面临危机,一度被称为世界加工制造中心的珠三角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这么多企业离开或倒闭?成本上升尤其是人力资源成本上升成了重要的原因之一。
《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已出台,直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华为”要求7000员工辞职的消息闹得全国沸沸扬扬,你的企业怎么做呢?新法的出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具体做法都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你的企业准备做些什么呢?现在,许多企业在许多具体问题上不知怎么办了,有的想买断,有的派人四处听课,但总是解决不了本企业的具体问题。
为此特邀请著名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在外资企业中摸爬滚打多年的陈良瑞教授为大家讲解全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具体影响,讲解两法衔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和处理技巧,讲解外资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你只要参加了这次的学习,其收获将不可磨灭! 课程收益—— ---全新《劳动合同法》“重要变化”揭示及辅导企业如何应对……
---搏弈之下――《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如何维护各方利益…
---企业实战操作难点解析: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员工关系,控制用工风险……
--- 陈良瑞教授为近百家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顾问、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服务的多年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针对企业人事关系日常管理与操作难点隆重推出本次研讨会
---从企业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最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和讲解、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关系的能力。
---陈良瑞教授主编《《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已印刷成册,提供权威实用型资料。 培训方式:精彩演讲、案例分析、互动提问、作业练习、团队讨论等。 课程大纲(本次课程将解决的问题)—— 1、采用非全日制用工,一周工作30小时、工资月结,合法吗? 2、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能随时终止合同吗?约定工资需注意什么? 3、修订人事制度或关乎职工利益的重大决定,如何走合法程序?是否要公示? 4、企业成立工会的条件是什么?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是否有比例限制?用人单位没有工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5、招用劳动者,是否要建立职工名册?动态、有效的员工履历表应具备哪些内容? 6、如何恰当的约定试用期及合同期?如何防范因试用期管理不当引起的劳动争议? 7、已经离职的员工重新加入公司是否还需约定试用期?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订立试用期? 9、试用期内转岗、调去分公司或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金、试用期能否延长? 10、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11、新法实施前后存续的劳动关系如何计算?固定期限转为无固定期限都需要哪些条件? 12、员工自身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行?怎样操作? 13、与参加专项培训的人员约定服务期应注意哪些事项?违约金该如何约定? 14、因用人单位造成赔偿的处罚都有哪些情形?其中哪些情形需要追加50%-100%的赔偿金?
15、制定员工手册的原则和方法
16、制定的法定民主程序
17、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公示程序实务操作技巧
18、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重点、难点与风险点提示
19、企业内部招聘制度撰写与风险控制
20、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奖惩制度制订要点与风险提示
21、新劳动合同法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制度设计与风险规避
22、新劳动合同法下的福利制度、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制订与更新
23、新劳动合同法下岗位调整、降职、降薪的运用技巧
24、新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25、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的运用和试用期解聘风险规避
26、有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条件的约定与风险规避
27、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28、企业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解除试用期内生病的员工吗?
29、某员工辞职15天后发现辞职前已怀孕,能否回来上班?
30、员工不服从工作调动,不肯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怎么办?企业如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怎样做才比较好?
31、是否可以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如何操作?
32、不能胜任工作,应如何判断?
33、企业不批准员工辞工行不行?
34、员工自愿要求超时加班,企业又愿意支付加班工资,行不行?
35、员工造成损失,企业如何要求员工赔偿?
36、每月留一点工资不发,年终一起发行吗?
37、企业年终发双薪,能代替经济补偿吗?
38、企业内极个别员工以消极怠工的方式逼企业辞退而获得补偿金,有办法应对吗?
39、企业未给员工交纳社保,发生工伤后,能否补保?
40、员工上班时串岗,非法操作机器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41、招工考试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42、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操作机器受伤,或非工作时间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43、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被诊断为职业病,企业要负什么责任?
44、劳动合同订立时,加班费的基数如何约定?我们的工资结构由3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45、对于跨越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46、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企业如何裁员?
47、老员工已做到了退休年龄,企业还想继续留用,请问,到退休年龄后是否仍需签劳动合同?如果出了事,企业该怎么办?
48、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49、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由员工提出的不签,怎样处理?如企业提出不签,怎样处理?
50、新劳动合同若签定2年,期满,若资方不愿续签,或依原条件资方不愿续签者,请问经济补偿金是否应支付?应支付多少?
51、某人进入一家公司后没有签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是否有权申请从05年到合同法生效后,这3年的两倍工资赔偿及签无限期合同。
52、给警告信时员工不签字时有什么可作为证据的方法;即使寄特快专递时,员工入职时提供的地址查无此人或查无此地址时怎么办? 讲师简介:陈教授(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委员会》的资深顾问师、凤岗外商投资协会长年劳动合同法顾问、PTT国际培训师、企业管理学教授、陈教授离开大学教学岗位后,曾在数座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做过CEO,在管理实践中,对劳动法学作了深入的研究,长期接触与辅导“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写成著作《SA8000标准与中国企业的实施》。曾多次被邀请于北京参与新劳动合同法草案版的修订意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