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2008年10月26日 深圳市 培训费用:1200元/1天 (包含教材费、听课费、证书、中餐、课间茶点) 参加对象: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薪酬/招聘/培训经理及主管,办公室管理人员,公司法务人员 课程背景: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已经向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挑战,而近期连续出台的下述相关解释、规定与政府又使得珠江三角洲“风起云涌”: ----7月中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出台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9月中旬,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推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9月下旬,深圳经济特区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10月上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的带领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经来到广东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2008年成为修正人力资源管理的黄金年度,同时也是使劳动关系和谐化的关键年度,从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到修改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加强对管理层的相关培训,到应对已呈直线上升趋势的劳动仲裁。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面对这棘手而庞杂的工作,您准备好了吗? 为了帮助到您的工作,我们特意准备出了相关的课程,它们将有助于您在法律的框架内发现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方法。 课程收益: 1. 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法律变化及企业用人的法律风险 2. 在确保企业高效管理的基础上,探讨如何降低企业用人的法律风险和管理风险 3. 协助企业寻找适合于自身的人员管理制度 4. 为企业制度建设提供必须的法律武器
讲师介绍: Sunny Liu (柳晴) Sunny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2005年,Sunny进入全球培训排名第一的培训公司Cegos,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 在多年的工作中,Sunny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Sunny的培训风格清新自然,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同时,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强调实用性,通过现场答疑、以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参加者解决工作的困惑,提高职业技能,其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 曾接受过Sunny相关课程的主要内训客户有:英国领事馆文化代表处(British Council)、庞巴迪(Bombardier)、上海日立(Hitachi)、法国欧尚集团(Auchan)、欧瑞康(oerlikon)、百威啤酒(Budweiser)、巴斯夫(Basf)、国旅运通(CITS American Express)、大众汽车金融(VWF)等。 曾参加过Sunny相关公开课的主要课户有:扬子巴斯夫、宝马、一汽丰田、空气化工、圣戈班、西门子、中国海洋石油、法国电力、泛亚班拿、道达尔石油、拜耳化学、绫致时装、中外运、爱立信、通用电气、强生、拉法基等。
【课程内容】 相关新法规纵览 ---较之2008年以前的劳动法规,近期出台的法规到底有哪些不同 员工招聘与甄选 招聘时如何进行员工情况了解与企业情况告知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应如何设置试用期? 签订合同时,如何确定合同期限? 培训与发展 什么样的培训可以签订服务期合同? 对员工发展的限制:如何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薪酬福利 确定薪酬福利的原则 约定不明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员工的薪酬? 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的作用 在处理离职工作时合理地运用绩效考核结果 员工关系 新法体系下企业规章制度应如何建立与执行? 《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裁减人员到底有多大的影响? 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在哪些方面增强? 新体制下,如何合理运用经济赔偿金与违约金? 人力资源规划 新法体制下企业如何使用劳务派遣工? 新法体制下的不定时工作制 新法体制下企业用工模式的选择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提问与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