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如 何 应 对 全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时间地点:8月17日(上海第二期) 9:00--17:00 8月24日(北京第二期) 9:00--17:00 8月30日(深圳第一期) 9:00--17:00
■费 用:1280元/人/天 (含培训、教材、午餐、茶点)
■学员对象: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背 景: 全新《劳动合同法》“重要变化”揭示及辅导企业如何应对…… 搏弈之下——《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如何维护各方利益…… 企业实战操作难点解析: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员工关系,控制用工风险……
最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案的出台,将直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同时也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法出台,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的重点。本次课程根据企业学习网首席顾问魏浩征先生为近百家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顾问、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服务的多年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从企业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最新法律规定 ,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讲解、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关系的能力。
■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调整思路及深层次原因分析。
二、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 1、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新规定 2、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 3、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4、关于哪些情形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防止劳动合同短期化)的新规定 5、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新规定 6、关于合同期、试用期的新规定 7、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8、关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 9、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新规定 10、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 11、关于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12、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新规定 13、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14、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的新规定 15、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的新规定 16、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7、关于办理退工手续的新规定 18、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新规定 19、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规定 20、关于集体合同的新规定 21、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新规定 22、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 23、关于单位发包、个人承包用工的新规定......
三、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
四、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五、用人单位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策略与措施(企业用工模式、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体系、招聘用工体系、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员工解聘机制、绩效评估考核体系、用工在新法律模式下的必要调整)
六、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讲师简介:
梁艳松律师,劳动法专家。师从我国著名劳动法学家、《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常凯教授。
中华英才网专家团成员;企业学习网、合生智慧首席顾问师。
自2002年起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近千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山东、广东、成都、重庆、浙江、江苏、上海、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并被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并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受湖南省人事厅邀请,对该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培训。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