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时间: 2006年9月8-9日 举办地点: 深圳深南东路广深宾馆
● 背景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是每一个企业都难免遇到的问题。就广东本地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来说,2005年统计的数字是将近10万件,有急速上升的趋势。如何有效避免和解决劳动争议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企业的重视。 为使广大企业从容应对劳动争议,领会其核心要点和精髓,我们特别邀请劳动争议实战专家入会主讲,用最高的效率、最实用的内容,从国内企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通过各种典型案例的讲解和分析,以及模拟现实环境的操作演练,提升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施操作水平。
● 课程特色 本课程涉及的案例全部是讲师亲身经历并成功的
● 课程主题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案例 三、培训协议处置 四、劳动关系处理 五、仲裁及诉讼程序案例 六、加班工资案例 七、合同解除案例 八、合同终止案例 九、竞业限制案例
● 案例讲解方式 ☆ 例一:竞业限制案例: 原告:B公司,被告:A, 案情:A于00年11月1日入职,与B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至02年10月31日,同日双方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3万元,保密协议约定B公司每月支付保密费1000元,违约金为人民币5万元,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一年。A在B公司每月领取工资人民币1万元。02年6月3日,A擅自离职,到竞争对手C公司工作。02年10月30日,B公司诉至劳动仲裁委。 问题: 1、本案主体有几个; 2、如何确定B公司的请求内容; 3、B公司的请求能否成立。 法律焦点:保密费、竞业限制、时效,思考: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 例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 原告:A;被告:B公司。 案情:A于1995年1月9日入职B公司,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04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9日。2005年1月15日,B公司下发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A签名选择签订三年期限合同。B公司不同意,在批注栏中注明只同意签订一年合同。2005年2月1日,A向B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公司于2005年2月8日通知A合同期满不再续签。A不服,诉至仲裁委,要求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B公司是否应当与A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焦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思考: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师资简介 本期专家 程良奎 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原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迄今为止处理过两千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担任了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华强集团、长城国际、珀金埃尔默、华丝股份、UT-starcom、迈瑞股份、捷家宝电器、太古可口可乐、深圳建行等。
● 授课对象 总经理、人事经理及主管、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员工关系主管
● 会务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9月7日 2.费用:1800元/人 (包含教材费、听课费、证书、中餐、课间茶点)
==报名咨询==
电话:010-62258232 13718601312 13261332770
联系人:陈小姐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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