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06年7月19日 9:00--16:30 地 点:长沙 费 用:1000元/人(包含:课程、讲义、午餐、茶点等费用) 学员对象: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工会负责人、公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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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的: |
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规已经呼之欲出。国务院于去年10月批准通过了面貌全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该草案目前正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有方式,对现行企业用工成本、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影响。这对于企业来说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考验,也将必须更加谨慎地处理好相关的劳动管理事务和劳动争议事宜。如何用好用足新的《劳动合同法》,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预先应对,将成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重新深思的课题。 根据劳动法世界首席顾问魏浩征先生为近百家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顾问、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服务的多年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从企业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最新《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和讲解、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有效适应新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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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第一单元 ★ 劳动合同立法背景及原因 ★ 劳动合同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与常见风险 ★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劳动争议的关系 ★ 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定义、区别和联系 ★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风险与有效控制 ★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中的风险与有效控制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中的风险与有效控制
第二单元 ★ 新《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规等的显著变化和差异 ★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造成的影响 ★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与合同主体的新变化 ★ 关于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 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新变化 ★ 关于培训费、违约金与服务期的新变化 ★ 关于竞业限制的新变化 ★ 关于合同解除条件及合同终止经济补偿的新变化 ★ 关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新变化 ★ 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及民主程序要求的新变化 ★ 关于员工单方随时解约及经济补偿的新变化 ★ 关于新法中对劳动争议中的经济补偿作了哪些对企业有利和不利的重大修改
第三单元 ★ 企业应对劳动合同立法新变化的基本思路 ★ 劳动合同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与常见风险 ★ 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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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
培训讲师:魏浩征 著名劳动法及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劳动法世界总裁兼首席顾问,上海劳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员工关系》总编,HR管理世界劳动关系首席专家,资深培训师。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咨询与培训工作,担任十数家大型企业的劳动法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跳槽防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员工违纪处理、裁员管理、用工成本控制、改制重组、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 主持《二十主要城市劳动法规政策实务比较与应用》、《中国劳动法规、社会保障与员工关系管理指南》、《企业裁减员工实务操作手册》等书的编写工作,并受邀担任多家大型媒体的特约劳动关系顾问,发表劳动法专业文章数百篇。其课程特色在于,结合大量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例,介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指导企业如何防范和应对劳动争议,实现可预期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强、内容精辟、实例丰富。 曾为GE、美国强生、IBM、柯尼卡美能达、赛科石油、阿尔斯通、贝尔阿尔卡特、杜邦、飞利浦电子、联想、宝钢、阿迪达斯、英飞凌、马士基、施耐德电气、吉列、立邦、葛兰素史克、梅特勒-托利多、趋势科技、埃森哲咨询、澳美制药、富士施乐、贝塔斯曼、李宁体育用品、TNT China、太平洋安泰、尤尼森、通和置业、东方航空、微创软件、花王、丝宝、夏普电器、神州数码、均瑶、外高桥造船厂、达能、英业达、斯米克、白猫、尤妮佳、伊士曼、安森美、甲骨文软件、戴德梁行、博斯特、复星集团、美施威尔、万国纸业、迪比特、上海黄页、波导、比利时富通银行、江铃汽车、上海外建、永乐家电、太平洋建设集团等数百家知名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管理顾问、咨询、培训和争议处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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