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10月16日(东莞) 11月27日(珠海) 课程费用:800元/人,2人参加每人600元,同时报多门课程的另协商收费 优 惠:开课10天前报名并缴费的,按上述收费标准8折优惠;参加过中国劳动人事网培训的单位五折优惠;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顾问单位免费参加。 上述费用包括培训费、午餐费、讲议费等。 赠 送:(1)梁硕南老师最新力作《劳动合同甲方乙方-用人单位权益维护VS劳动者职场维权》一本;这是全国第一本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角度阐述新法适用的实务书,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全书41万4千字,定价45元。(2)梁硕南老师主编,中国劳动人事网和劳维集团网主办的《劳动人事法律指南》专刊共6期。 参加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人力资源总监、主管;劳动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企业法律顾问、劳动法专业律师;劳动法爱好者 主讲老师简介:梁硕南老师 知名劳动人事法律专家,资深培训讲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和法律专业双学历,劳动维权集团网创办人兼总裁,中国劳动人事网创办人兼首席法律顾问,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创办人兼主任,《劳动人事法律指南》主编,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部部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国人力资源培训网、劳动法律培训网、珠海人力资源中心、世纪培训网、中企培训在线、北鸣咨询等培训机构的特约劳动法讲师和人力资源管理讲师。 梁老师曾成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理过数以千计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曾为中国石油、美的集团、大民集团、正大康地集团等世界知名大企业制定、完善、审核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是位既熟悉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又精通劳动人事法律,且有丰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代理经验和劳动人事法律培训经验的复合型专家与讲师。梁老师曾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深圳法制报》等多家报刊上为读者解答劳动法律问题,接受过英国金融时报、法制日报、瞭望东方周刊、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等媒体就劳动法律问题进行的专访,还受邀到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珠海、中山、武汉、长沙、南京、株州、徐州等全国各地讲授劳动人事法律课程。梁老师主讲的课程,深入浅出,针对性强,作风大胆,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并不泛风趣、生动和精彩,深受学员的好评,常有不少企业的管理人员跟踪参加梁老师主讲的课程。 梁老师提供过劳动法律服务的客户包括:美的集团、中国石油、南方航空、广东电信、大民集团、正大康地集团、天健集团、福群集团、南车集团(湖南)、时代集团(湖南)、北洋投资(湖北)、中华英才网、前程无忧、长江礼品、欧陆家庭用品、汇安人力、珠海人力资源中心、泛亚人力、华盈恒信、世纪培训网、中企培训在线、北鸣咨询、东丰精工、鸿邦电子、深圳先科、东莞园林、凯旋创视等近百个企业和企业集团。 梁老师的主要著作有:《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之甲方乙方——用人单位权益维护VS.劳动者职场维权》、《论企业经营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否给员工经济补偿》、《论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在深圳龙岗、宝安两区的适用》、《企业规章制度范本》、《劳动人事法律指南》等。 课程简介: 上午:如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及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离职管理(9:30-12:00) 课程背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根据新法的要求,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及员工的入职管理、在职管理、离职管理, 是所有用人单位都十分关心和希望了解的问题。针对用人单位所关心的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热点问题,知名劳动法专家梁硕南老师将结合自己担任数十家大中型企业劳动管理顾问的亲身经历,向您传授成功应对的锦囊妙计。 课程大纲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否办理用工手续?应办理哪些手续?入职登记表和职工名册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此表册设计和填写的好坏,会直接影响今后劳动争议的多少和胜败) 2、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因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每月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关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能力表现以及依法制定的调岗调薪制度,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的约定或规定是否有效? 4、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虚假,能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否据此辞退劳动者而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终止第二次合同而不续订第三次合同? 7、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否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法律风险? 8、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回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离开多长时间工龄连续计算?离开多长时间工龄不连续计算? 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事先通知工会?没有事先通知工会是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怎么办? 10、无过错辞退中,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与员工先行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11、无过错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中,对从事职业危害的岗位,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12、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计算?支付赔偿金后,是否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3、如何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及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何与离职员工签订离职协议,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下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设计、撰写、制定和公示要求(13:30--17:00) 课程背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劳动法律”,是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工具。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企业的义务。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企业进行劳动管理,必须靠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就无法进行劳动管理。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具体有何重要作用?规章制度有哪些重要分类?各项规章制度如何设计和撰写?如何合法有效地制定和公示规章制度?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主办单位特邀知名劳动人事法律专家梁硕南老师为学员讲授本课程。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理解和掌握员工手册及各类规章制度的基本知识及制订方法、原则、技巧和制定、公示要求,避免制定规章制度的误区和劳动用工风险,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课程大纲 一、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分类 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四、如何履行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和有效公示企业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直接与工会协商决定是否有效? 五、可否约定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约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利弊分析 六、企业规章制度是否一定要备案?向什么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已备案的规章制度是否一定有效? 七、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法律法规的效力关系和适用关系 八、劳动规章制度中关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能力表现以及依法制定的调岗调薪制度,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的规定是否有效? 九、劳动规章制度中关于“违反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规定是否有效? 十、劳动规章制度中关于“末位淘汰”的规定是否合法? 十一、劳动规章制度中关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规定是否有效? 十二、劳动规章制度中关于“劳动者存在学历或履历虚假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规定是否有效? 十三、何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何谓严重失职?何谓重大损害?“严重”和200“重大”由谁说了算? 十四、何谓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由谁说了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否对其调岗调薪? 十五、员工手册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六、招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招聘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十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八、工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九、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二十、考勤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二十一、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 二十二、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