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背景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1993年启动立法进程,历经立法机关八次审议,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物权法。物权法是民商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保护财产以及调整各种财产法律关系的基本民事法律,涉及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是关系到国有资产保护、各种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物权法》的制订与颁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满足社会各类法律专业人士及时、深入地理解和适用《物权法》、正确保护各类法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的迫切需要,经研究,北京瀚海同舟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特邀请物权法资深专家及资深实战律师组成专家团队,举办《物权法》精讲透析与应用研修班。现通知如下:
二、研修内容
物权法的立法历程;物权法的立法争议问题;物权法的内容解读;物权法的正确适用;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问题;物权的变动模式;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小区物业法律问题;企业财产权利的性质及其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大问题;担保物权的理论与实务等。物权法与城市建设及征地拆迁。
三、主讲专家
杨立新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 秩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导,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王才亮 高级律师,拆迁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民事委员会委员兼人身财产权论坛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每期到会从以上专家中选配)
四、培训对象
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各级政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官员;各高校和科研机构教学研究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员等。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8月24日至8月27日 地点:北戴河
(24日全天报到,25日、26日全天授课、27日考察)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20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27日考察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