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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物业管理总裁高级研修班 |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08-3-6 10:54:29 |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欢迎来电咨询最新时间及地点安排!) |
伴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物业企业已逐渐步入成熟稳健的阶段,传统的物业管理手段已无法应对企业发展的需求。如何逐渐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准?如何扩大物业企业的业务范围?如何规避物业企业运营中的风险?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造物业企业的品牌?这些均已成为国内外物业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和专家咨询研讨,整合了国内物业与相关领域的优秀师资,针对物业企业的实际需求,研发了“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项目。该项目力求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企业领导人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团队专业化和经理人职业化水平。 目前该项目已举办了四期,课程的综合性和新颖性受到广大学员和社会的广泛好评。2007年4月我们将继续举办第六期研修班。 注:本期研修班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学员提供了考前培训的课程。 一、培训目标 ◇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特色,增强公司的综合应变及市场驾驭能力 ◇把握企业管理运作的关键要素,培养领导者的领导才能,优化企业管理机制 ◇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物业管理经验,掌握物业管理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解读物业管理新条例,明确物业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 ◇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知识体系,了解物业管理的最新理念 二、招生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物业经理 ◇大型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军政机关中从事物业管理的处长以上主管 ◇大型宾馆、酒店、度假村及科技园区的物业管理高级主管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代理公司负责物业方面的高级主管 三、主讲教师 ◇清华大学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及企业管理研究、实践和教学的资深教授 ◇建设部、房地产协会及国土资源与房产局、物业协会、物业商会的相关领导 ◇欧美国家、新加坡和香港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企业操作的专家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物业管理行业杰出人士等 四、课程内容 ◇法规环境综述篇 物业管理在国内的发展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自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而借鉴香港经验发展起来的,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已经整理出来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办法,并随着《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颁布,逐渐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物业管理发展概述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与《物权法》 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物业管理的法律纠纷及风险规避 ◇综合企业管理篇 综合管理知识是每个卓越的企业决策层都密切关注的,本单元将就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热点问题展开讲授与讨论,以提高学员的综合企业管理知识,增强对企业的驾驭能力与企业战略规划的把握能力。 战略性企业管理 财务报表分析与案例讨论 企业的税务筹划 项目管理学概述 服务行业的营销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基本问题 ◇企业运营操作篇 物业公司的运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鲜明的特色性,体现在物业公司的具体操作和机构划分中,涉及到财务、工程、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和客户关系、质量与危机管理等诸多方面。企业的优秀源于每个细节问题的关注与综合价值的提升。 物业公司的企业管理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 物业公司的项目管理 物业公司的工程管理 物业公司的智能化管理 物业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物业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 物业公司的危机管理 ◇行业特色详解篇 目前国内物业公司接管的物业类型愈加多样化和规模化,并且随着国内企事业机关后勤改制的深化,城镇中新旧楼宇、小区的物业接管率显逐渐升高的趋势。本单元授课安排旨在用于拓展物业公司的现有服务营业范围,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不同住宅类型的物业管理 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 高档写字楼的物业管理 科技园区的物业管理 企事业单位、高校后勤的物业管理 ◇国际优秀经验篇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是自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而引进的舶来品,在国内发展不过十几年时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国际上知名物业服务企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管理经验,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应用,得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欧美国家的物业管理经验 新加坡的物业管理经验 香港的物业管理经验 ◇行业未来发展篇 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有专门章节对业主与物业企业的权属与职责做出了明晰的界定,并且我国未来的物业管理还将涉及到设施与资产的管理方面。本单元将特聘建设部与物业协会官员,讲授物业管理在我国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物业公司改制操作实务 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 资产、设备与物业管理 创新性物业管服务意识 物业管理与可持续性发展 ◇特色知识讲座篇 针对以往学员培训需求,专门开设本单元知识的讲座,旨在提高学员系统领导力。 优秀企业文化塑造讲座 人本管理与领导艺术讲座 演讲会谈中的语言艺术讲座 中国传统文化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考前辅导 结合行业的最新动态,依据清华大学自身的优势,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学员提供(2天)考前培训的课程。 五、学习认证 完成全部课程,经本校核准,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1、上课时间: 每个月的第四周,周五至周日集中三天学习,共六个月 课程时间:2008年3月21日 2、报名流程 ◇报名 详细、工整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连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58850935。 ◇录取 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的学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发放《入学通知书》。 ◇交费 学杂费共计16,000元人民币,包括主讲人授课费、讲义费、教室租用费、教学管理费、学习期间午餐费、课间茶点和文具资料费用等,不包括学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注: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考前辅导课程的学员将额外交取学费2, 000元/人。 交费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支票汇票或者现金交纳的方式: ◇银行汇款: 户 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镇支行。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报到 携带交费凭据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原件、2张个人名片和1张一寸、1张两寸证件照,按照入学通知书上书写的报到时间和地点报到,领取教材、讲义、文具等教学资料。 |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 13261332770
联 系 人:陈小姐 林先生 李先生 陈先生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备注说明: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地点不合适,您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10-62278113咨询最新培训时间、地点等最新培训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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