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培训课程--高校研修>正文 |
清华大学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第九期) |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08-12-8 9:53:09 |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欢迎来电咨询最新时间及地点安排!) |
伴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物业企业已逐渐步入成熟稳健的阶段,传统的物业管理手段已无法应对企业发展的需求。如何逐渐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准?如何扩大物业企业的业务范围?如何规避物业企业运营中的风险?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造物业企业的品牌?这些均已成为国内外物业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和专家咨询研讨,整合了国内物业与相关领域的优秀师资,针对物业企业的实际需求,研发了“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项目。该项目力求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企业领导人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团队专业化和经理人职业化水平。 一、招生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物业经理 大型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军政机关中从事后勤管理的处长以上主管 大型宾馆、酒店、度假村及科技园区的物业管理高级主管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代理公司负责物业方面的高级主管 二、培训目标 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特色,增强公司的综合应变及市场驾驭能力 把握企业管理运作的关键要素,培养领导者的领导才能,优化企业管理机制 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物业管理经验,掌握物业管理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解读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职责和范围 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知识体系,了解物业管理的最新理念 三、主讲教师 清华大学等高校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及企业管理研究、实践和教学的资深教授 建设部、房地产协会及国土资源局、物业协会、物业商会的相关领导 欧美国家、新加坡和香港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企业操作的专家 国内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物业管理行业资深专家和杰出企业界人士 四、教学方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与参观考察(我们将组织学员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优秀项目进行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课程内容 第一篇 法规环境综述篇 物业管理在国内的发展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自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而借鉴香港经验发展起来的,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已经整理出来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办法,并随着《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草案的颁布,逐渐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领衔主讲: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季如进;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 伟;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燕敏;法律资深专家-李 钊 1. 物业管理发展概述 2. 物权法的价值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 物业管理的法律纠纷及风险规避 4. 房地产开发与前期物业管理 5. 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第二篇 企业管理综合能力提升篇 综合管理知识是每个卓越的企业决策层都密切关注的,本单元将就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热点问题展开讲授与讨论,以提高学员的综合企业管理知识,增强对企业的驾驭能力与企业战略规划的把握能力物业管理发展概述 领衔主讲: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晋蓉;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教授-李 虹; “美国休斯顿大学”MBA; 教育学博士;副教授-戴宛辛 1. 企业管理的经营战略 2. 财务报表分析与案例讨论 3. 企业的税务筹划 4. 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实务 5. 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基本问题 第三篇 企业运营操作篇 物业公司的运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鲜明的特色性,体现在物业公司的具体操作和机构划分中,涉及到财务、工程、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和客户关系、质量与危机管理等诸多方面。企业的优秀源于每个细节问题的关注与综合价值的提升 领衔主讲:资深物业管理专家-李 钊; 瑞赢物业研究所高级咨询师-朱孝安; 第一太平戴维斯工程总监-曹佩祥 1. 物业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管理 2.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 3. 物业公司的项目管理 4. 物业公司的工程管理 5. 物业公司的智能化管理 6. 物业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7. 物业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 8. 物业公司的危机管理 第四篇 行业特色详解篇 目前国内物业公司接管的物业类型愈加多样化和规模化,并且随着国内企事业机关后勤改制的深化,城镇中新旧楼宇、小区的物业接管率显逐渐升高的趋势。本单元授课安排旨在用于拓展物业公司的现有服务营业范围,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领衔主讲:北京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庆新; 北京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秦永荣 1. 不同住宅类型的物业管理 2. 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 3. 高档写字楼的物业管理 4. 科技园区的物业管理 5. 企事业单位、高校后勤的物业管理 第五篇 国际优秀经验篇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是自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而引进的舶来品,在国内发展不过十几年时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国际上知名物业服务企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管理经验,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应用,得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领衔主讲:香港司培恩商业经验管理集团董事-梁尚强; 第一太平戴维斯公司(北京)董事、物业部主管-邹锦标; 1、欧美国家的物业管理经验 2、新加坡的物业管理经验 3、香港的物业管理经验 第六篇 行业未来发展篇 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有专门章节对业主与物业企业的权属与职责做出了明晰的界定,并且我国未来的物业管理还将涉及到设施与资产的管理方面。本单元将特聘建设部与物业协会官员,讲授物业管理在我国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领衔主讲: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 中国房地产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 平 1、物业公司改制操作实务 2、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 3、 资产、设备与物业管理 4、创新性物业管理服务意识 5、 物业管理与可持续性发展 第七篇 特色知识讲座篇 针对以往学员培训需求,专门开设本单元知识的讲座,作为核心课程的一个补充,以辅助课程理解同时也为提高学员的领导才能。 领衔主讲:中国教育电视台研发部主任-闻 闸;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李 燕;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张晓豪 1、 物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塑造 2、优秀企业文化塑造讲座 3、人本管理与领导艺术讲座 4、领导者言语表达艺术 5、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漫谈 *除以上内容我们还将结合行业的最新动态,依据清华大学自身的优势,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学员提供考前串讲和答疑(另外计费)。 六、学习认证 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结合实践撰写物业管理论文,经专家评定,审核通过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七、上课时间 每个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五至周日集中学习,共六个月; 最新上课时间:2008年12月12日—14日 第十期开课时间:2009年4月(循环开课,欢迎随时报名咨询) 八、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共计18, 000元人民币,包括主讲老师授课费、教材费、教室租用费、学习管理费、午餐费、学习期间杂费等,不包括学习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 13261332770
联 系 人:陈小姐 林先生 李先生 陈先生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备注说明: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地点不合适,您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10-62278113咨询最新培训时间、地点等最新培训安排。)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