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是由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秉承孙中山先生 “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一百多年的历史形成了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包括管理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学和医学等在内的综合性大学。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也是一所具有全国性影响的著名商学院。管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工商管理为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教师96人,其中教授33人,博士生导师28人,副教授和副研究员45人,其中4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名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学院不仅重视经济管理基础理论教学,而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培养学生的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学院设置的各专业与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培养的毕业生在社会上也深受欢迎。学院每年举办100多场学术讲座和论坛,其中花旗论坛已连续举办四届,已成为华南地区“高级别、高品位”的学术活动;中山大学CEO论坛、MBA善思管理论坛、MPAcc财智论坛、MPM论坛等在华南地区都享有盛誉。
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把项目管理评为二十一世纪最具“钱”景的"黄金职业"。现代项目管理集管理科学之大成,从根本上革新了管理技术和方法。项目管理视管理的核心问题为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的时间管理、范围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规划管理、以及工作团队的运作,有效地整合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科学技术和市场等资源,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管理的概念、架构和功能,创新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思维方式,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项目管理渗透到各行各业,既可能是数以万亿计的大型投资项目管理,也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企业内部,跨部门的项目管理。在国外,项目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学科,但在我国,项目管理的专业教育才刚刚起步,项目管理专业人士是市场最紧缺、最抢手的人才,高层次的项目管理硕士在我国更是凤毛麟角。
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决定2010年在 深圳 举办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课程特色】
1、一流名师阵容:精选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亲临深圳为学生上课,严格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师资与校内学习完全一样。
2、学业事业双赢:入学即加入“中山大学深圳校友会”,构建终生学习平台,使学员最大限度的获得知识、人际关系和财富增量。
3、精彩第二课堂: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和小组专题讨论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除了课堂授课,还能参加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以及中山大学深圳校友会举办的丰富的讲座与论坛。
4、严谨教学管理:实行高校化管理,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标准组织教学,每个班配备班主任和教务管理员,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班级联系群,编制同学录,为学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交流的平台。
【开学时间】201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起,额满为止(周六、日接受报名)
【授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
【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 研究方向:项目管理方向
【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者
【招生人数】计划招收30名
【学习年限】二年
【教学方式】业余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节假日。
【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500元,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录取方式】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学费每人每年13800元,资料费每人每年1500元(含资料费、教材费),以上费用按学年缴交,于每学年开学前付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缴费办法:现金、支票或汇款均可。
【课程设置】修满32个学分
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级运筹学、应用统计学、高级管理学
选修课:项目管理、管理科学研究方法、战略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颁发证书】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分,经审核通过后,可获中山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项目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学位申请】1、凡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满三年,符合国家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2、参加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山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颁发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每年5月底考试,参加考试时,要求获学士学位后三年。)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中山大学相关政策办理,详情请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