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13年11月24日(周日) 东莞市 【培训费用】1500元/天(含培训、教材、茶点)(不含餐,用餐自理) 【适宜人员】企业的总经理,副总,人力资源管理者
【讲师介绍】徐松林 1964年10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硕士),1995年起任原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2004年7月起任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刑事法学学科团队学术负责人。兼任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 SPACE)兼职教授。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网络教育类)负责人;广东省精品课程《刑法学》负责人。,香港亚洲商学院特聘教授。 出版《刑法学》、《广告与广告法律制度》等专著、教材6部,在《法学家》、《现代法学》、《中国高等教育》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课题3项、各类横向课题及厅、局级课题18项。 主要研究领域 刑事法学、法学教育 。获得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000)、华工优秀教师“南光奖”(2001)、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1)、中国大学出版协会“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等各类奖项16项。 代表性成果 1、《刑法学》(第二版),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 2、《我国刑法应取消非法经营罪》,法学家,2003年第6期 3、《理工科大学法学“3+2”培养模式的实践》,中国高等教育,2001年第15/16期,独立 4、《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精神及其在凝聚中华民族中的巨大作用》,广东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5、《刑法学》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法学系列 徐松林主编,2009-4-1版。
徐教授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理研究都有着突出的贡献,而且对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案件,如许霆案、梁丽案和史上最胡涂强奸案等,我们都听到了徐教授从法理 的层面进行的精彩点评和论述,从而也验证了徐教授的理论结合实际的实务精神。 荣 誉 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000)、华工优秀教师“南光奖”(2001)、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中国大学出版协会“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等各类奖项16项;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网络教育类)负责人;广东省精品课程《刑法学》负责人。
【课程大纲】
新社保法问答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问答 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回事? 定罪案例 如何制定保密协议?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在合同中签订违约金条款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可在合同中规定罚款事项吗? 何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书面合同有何后果? 员工不签怎么办? 招工时可否收取押金、保证金?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日期? 辞退员工为什么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为工作喝酒醉死是否算工伤?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