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局域网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
1.2 局域网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1.3 在局域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1.4 网络安全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局域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1.5 局域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2.计算机、外部设备专管专用
2.1 集团计算机的详细配置及其外部连接打印机、传真机、U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等各类硬件设备由集团行政部以档案形式备份储存。任何一台计算机及其外接设备,都以专管专用形式落实到使用者个人负责(部门公用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每台机器使用者仅一名,如因工作需要有借用发生需经使用者即责任人同意,借用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未经责任人同意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者,须承担借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
2.2 经检查集团公司档案室记录与实际机器配置一致无误,由责任人签字确认。任何计算机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产生的交接,必须有网络管理员在场,确认所有硬件配置与档案记录保持一致,由交接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并上报集团行政部后,岗位交接方可获得通过。
2.3 在计算机责任人使用期间,如发生任何硬件丢失,未经集团网络管理员上报各级领导批准的硬件更换,均由责任人按照该计算机可容纳最新硬件的市场价格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100-200元现金罚款或记过等处分。2.4 如因各部门业务量临时需要计算机及其外接设备的调配,需报集团行政部办理批准手续,再由网络管理员确认硬件配置正常的前提下进行交接,同时更改设备使用人记录,仍以专管专用为原则。
3. 计算机、局域网、互联网使用纪律
3.1 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使用网络论坛等聊天性质软件做与工作无关事情。集团行政部及网络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用聊天性质软件聊与工作无关事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50-100 元现金罚款或记过等处分,部门领导连带处罚 100 元。
3.2 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互联网资源,访问非法网站、玩网络游戏或者单机游戏。集团行政部及网络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任何与游戏相关的系统插件,或者切实发现因浏览非法网站而造成网络系统中毒、瘫痪,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50-100 元现金罚款或记过等处分,部门领导连带处罚 100 元。
3.3 不得利用公司局域网,联机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比如联机玩网络游戏,利用讯雷、VAGGA等专业下载软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影音娱乐文件。如因此种下载而造成的局域网运行缓慢或者因中毒引起的网络瘫痪。一经查实,由肇事计算机使用人负责赔偿一切检修、恢复等损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 50-100 元现金罚款或记过等处分,部门领导连带处罚 100 元。
3.4 严禁浏览、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违者视情节严重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或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3.4.1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4.2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4.3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故意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3.4.3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4.5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3.5 本局域网严禁以下行为,违者视情节严重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或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3.5.1 未经批准私自连接集线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3.5.2 采用各种手段私自切断他人网络连接;
3.5.3 通过局域网向与其无被管理关系和信息服务关系的用户乱发垃圾电邮;
3.5.4 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的;
3.5.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3.5.6 使用信息炸弹,致使局域网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的行为。
4. 计算机及其外接设备、局域网、互联网浏览器的日常养护
4.1 计算机和其它专用设备日常养护实施个人养护的原则,公用设备由行政部负责养护。
4.2 每周利用杀毒软件为全盘执行一次杀毒扫描,在存储、使用任何外来USB文件或网络下载文件前,要确认杀毒软件已经开启、病毒库已更新到最新、全部保护已启用。
4.3 每天使用完计算机及其外接设备后,需确认已经完成正常关机并拔掉电源,集团行政部将对此进行不定期和定期检查,如发现未能在下班后关闭计算机及其外设设备电源的情况,将责令使用人赶回公司关闭电源。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100—200 元现金罚款或记过等处分。
4.4 如计算机的外接设备包括喷墨打印机,使用人须注意每月定期为打印机清洗一次墨头,当提示墨盒油墨不足时,需提前向行政部申请更换墨盒。如使用的是激光打印机,需注意检查打印质量,如发现墨粉已经不足,需提前向行政部申请。
4.5 及时清理系统垃圾,对于在计算机的垃圾桶内的废弃文件,需要及时完全删除,以免占用过多的系统资源。同时,每个月要为IE浏览器清除一次历史记录(双击IE进入网页,点击网页上方的工具选项,点击Internet选项,再点击历史记录中的删除选项),以保证网络运行速度。每个月进行一次磁盘清理和磁盘碎片整理(至少C盘),以保养磁盘寿命和释放磁盘空间,进而提高计算机运行速度。不得在C盘中存储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数据文件,其他硬盘分区上的工作文件每个月做一次定期数据备份。如因未能及时备份或存储不当,任何维修、检测而造成数据的大量丢失,都将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4.6 保持计算机及其外接设备的清洁卫生,可向集团行政部支取专用清洁剂,对电脑及其外接设备进行清洁。
5. 附则
5.1 本规定与《集团本部各职级上网权限控制设置》一并执行。
5.2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5.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某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
·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
·某集团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信息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