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为集团领导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信息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信息是指与集团公司业务相关,直接或间接影响集团公司管理决策和业务发展的政策咨讯、市场信息、商业情报,经营动态等,包括外部信息、内部信息。
3. 信息类别
3.1 外部信息:
3.1.1 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财政、金融、税收、会计新制度,经济新政策,经济热点和预测;
3.1.2 新出台的关于公司业务、银行信贷、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3.1.3 与集团公司业务、银行信贷、证券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行业协会新近发布的办事规则、办事期限和有关收费标准,以及上述单位重要的人事调整方案;
3.1.4 主要竞争对手、业务合作伙伴的相关背景资料、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新技术、新上项目的有关动态。
集团公司认为有价值的其他信息。
3.2 内部信息:
3.2.1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产量、品种、质量、销售收入,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公司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成交销售量、资金回笼额、建安造价平均成本等)。
3.2.2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运用等技术进步情况。
3.2.3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员工变动,包括管理人员调整、异动、生产工人进出以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分析。
3.2.4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基本建设的进度完成情况。
3.2.5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资金的计划、使用、融资和资金的调拨管理等工作情况。
3.2.6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内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包括资质评估、产品认证、专利证书、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相关情况。
3.2.7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在对外公共关系中的重大活动,包括参加重要会议、展销、广告,接待视察、参观、重要外宾来访等。
3.2.8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获得的各种荣誉,包括奖状、证书及媒体报导等。
3.2.9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认为有价值的其他信息。
4.信息管理
包括收集、传递、整理和归档四个部分。
4.1 行政部作为集团公司信息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集团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的汇集、整理、发布以及对与集团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评价;其他职能、业务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下列分工积极配合行政部的工作:
4.1.1 财务部重点收集有关金融、税收、会计、银行信贷方面的信息;
4.1.2 行政部重点收集薪酬水平、社保动态、人才流动、人才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以及新的激励考核措施等相关信息;
4.1.3 项目部重点收集行业先进的营销观念、策划理念和案例,区域市场需求信息、竞争楼盘信息。
4.1.4 投资部重点收集有关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财政、经济新政策,经济热点和预测的信息;
4.1.5 集团下属各公司负责收集和提供牵涉本单位的相关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信息管理部门为各公司的综合管理部。
4.1.6 各公司及集团各职能部门应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重点收集分工负责信息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其他周边信息的收集。
4.1.7 除上述各部门、集团下属各公司外,集团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信息。
4.1.8 信息收集部门应指定信息专管员,定期将本部门有关人员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传送给集团公司行政部。
4.2 信息的汇集方式为:
4.2.1 用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汇集到行政部。
4.2.2 简短的信息,可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传递给行政部。
4.2.3 行政部应定期、及时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按信息属性做如下处理:
4.2.3.1 一般性信息,直接在“OA”上发布。
4.2.3.2 行业专业特点较突出,或可能对集团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的信息,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其部分成果可在“OA”上发布,对一些时效性短,或对公司业务开展将发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专项研究报告可向集团公司领导专报。
4.2.4 行政部在信息的汇集、整理、分析、发布过程中,必须对各部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实用性进行复核。
4.3 行政部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归档。
5.集团公司设立“信息单项奖”。根据行政部年终统计结果进行评比,经领导认可后,给予表现突出者奖励。对于提供的信息给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设特别奖给予奖励。
6.附则
6.1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