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业培训网!本站提供优质培训课程和培训服务!
免费注册 | 会员登陆 | 将本站设为首页 | 将本站加入收藏夹

某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促进集团本部员工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出差人员的任务及差旅费的报销,做到出差员工管理有章可循、接章办事,特制定本规定。
1.2  长期驻外人员、提成包干制营销业务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2.出差审批权限
2.1  境内出差:
2.1.1  部门副总以下人员:3天(含)以内,由部门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5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一律由总裁批准。
2.1.2  部门副总以上人员(含副总):一律由总裁批准。
2.2  境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批准。
3.办理出差手续
3.1  员工出差应在出发前,填写提报《集团员工出差申请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送行政部考勤备案。
3.2 《出差申请单》必须明确出差地点、出差日期、出差任务、计划安排等。
3.3  凡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员工,由行政部发工作联系函,并提前传真至出差目的地公司综管部(办公室)。综管部接到联系函,负责做好出差员工的安排工作。
3.4  凡员工到下属公司出差,应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形象和自身形象,严格自觉地遵守下属公司规章制度,并由下属公司协助集团行政部代行稽核。
出差期间,由下属公司负责考勤,出差结束,下属公司负责将员工考勤情况报集团行政部。
3.5  审批出差时间到期,出差任务未结束的,应事先办理续期报批或口头报批后待返回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多出天数按旷工处理。
4. 出差线路及时间
4.1  出差线路一般应选择最短而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路途所用时间。
4.2  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主管同意,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4.3  出差员工因绕道探亲访友或办理其它私事,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本人负担。
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实际票价-直线票价。 
直线票价的计算标准:
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卧条件的,按硬卧中铺计算,乘其他交通工具按相应票价计算。
5.出差地区划分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北京、深圳、珠海、厦门、广州、上海等。
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即:出发、返回当天均算出差。
6.差旅费预借
6.1  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并在《出差申请单》上载明,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
6.2  出差员工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该部门总经理初审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裁批准后暂借,出差完毕向行政部销差后,应于后续2个自然周内呈报核销。如2周后仍未报销,财务部可将预借差旅费在出差人月薪酬中先预扣回。
7.差旅费报销
7.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7.2  差旅费报销根据出差人任职和出差地区的不同、费用项目的不同,采取实报实销、限额内按实报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7.3  《出差申请单》的审批流程按行政部的规定办理。经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是出差人向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报销出差费的依据。   
7.4  集团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除公司高管人员可以自行按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外,其他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路途远、任务急需要乘坐的应经过总裁批准后方可乘坐)。
7.5  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卧铺票。
7.6  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以最节约的方式凭相应张数票据(在票上注明时间、起始地点)据实报销。
7.7  住宿标准:
7.7.1  总裁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
7.7.2  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
7.7.3  部门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

7.8  下列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应按第7.9条的规定:
7.8.1  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 
7.8.2  到下属公司的出差人员;
7.8.3  业务性等长期出差人员;
7.8.4  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7.9  上条所列人员有关费用按下列标准报销:
7.9.1  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及会议前后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如果有缴纳会务费的,凭会议无伙食补贴证明按正常出差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市内交通补贴在正常出差标准内据实给予报销。
7.9.2  到下属公司出差的人员分为下列情况:
7.9.2.1  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的应在下属公司食宿(住宿免费提供,伙食费按该公司标准自行给付)。
 
7.9.2.2  如果下属公司没有食宿条件的,出差人员的出差费报销则按正常进行。
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但无法提供住宿的(应事先报告),经核实后可按标准报销住宿费。
7.9.2.3  公司高管人员短期(10天以内)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可按标准报销出差费,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7.9.3  出差时间超过30天(不含30天)的按长期出差处理。
7.9.4  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安排:
7.9.4.1  长期出差、驻外不适用本规定,因此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7.9.4.2  长期出差、驻外人员可享受专项津贴。
7.9.4.3  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住宿安排:其一是住下属公司招待所,其二为租房,其三为住酒店。
7.9.4.4  公司长期出差、驻外人员,适合长期租房的,可租房,长期租房合同由公司与出租方签订,费用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结算,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7.9.5  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按以下标准发放伙食补贴:学习期1个月以内,每天30元;学习期1个月以上、2个月之内,每天25元;学习期2个月以上,每天20元。住宿费凭收据据实报销,学费凭办学单位或受托培训单位开具的正式收据,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报销。学习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学习往返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其它按公司培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7.10  与集团公司领导共同出差的,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
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7.11  员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7.12  公司员工因出差到下属公司办事,差旅费不在下属公司报销。
7.13  公司员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市内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7.14  出差单据不能多次出差一次性粘贴;同一出差任务2人以上出差,由1人负责报销。
 
7.15  出国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7.15.1  住宿费、交通费凭发票报销。
7.15.2  伙食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不再单独报销。
7.15.3  若非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则按人每天20美元报销。
7.15.4  出国人员境外出差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8.礼品、招待费
8.1  员工出差期间需向客人、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需送礼品、纪念品及土特产时,应事先提出具体方案及预算,按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方案办理。计划外临时工作需要,先报告集团公司领导批准,返回后补办手续。
8.2  在出差地宴请客人、客户,原则上应事先提出具体预算,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在批准限额内招待;超出批准限额或临时宴请,需口头报批后宴请,返回后补办手续。
9、出差联络与报告
9.1  员工在出差期间应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出差任务执行情况,保持与上一级领导电话沟通和联系。
9.2  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回公司后3日内,应向主管领导及时提交出差报告。
10.附则
10.1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10.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信息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18-4-17 22:16:40)
绩效考核暨KPI与BSC实战训练营
版权声明:
1、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2、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企业培训网立场,本网站不对文章的真伪性负责。
3、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转载刊发仅为网友免费提供管理知识与资讯,不以赢利为目的。
4、用户如发现本网刊发的文章存在任何版权方面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站经核实后将进行相关处理。
企业培训导航
·按培训课题:
企业战略
运营管理
生产管理
研发管理
营销销售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
职业发展
高层研修
标杆学习
认证培训
专业技能
·按培训时间:
一月课程
二月课程
三月课程
四月课程
五月课程
六月课程
七月课程
八月课程
九月课程
十月课程
十一月课
十二月课
·按培训地点:
北京培训
上海培训
广州培训
深圳培训
苏州培训
杭州培训
成都培训
青岛培训
厦门培训
东莞培训
武汉培训
长沙培训
最新培训课程
年度培训计划
企业培训年卡
精品研修项目
最新信息 | 培训需求 | 网站动态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企业培训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培训服务!推动企业进步,助力企业腾飞!
客服电话:010-62258232  QQ:25198734  网站备案:京ICP备06027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