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文件精神,围绕国家计量工作重点,建立计量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将计量人员考核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和不影响计量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为此特在苏州博技科技园举办计量检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计量检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计量工种设置:
1.长度量具:钢直尺,钢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机械式比较仪,机械式测微仪等;
2.长度量仪:杠杆式测微仪,齿轮式测微仪,扭簧式测微仪,其他机械量仪,光学计,测长仪,
电动测微仪及投影仪等;
3.衡器:电子秤、非电子秤;
4.电磁:模拟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电阻表,数字交流电压表、电流表,耐电压测试仪等;
5.无线电:示波器,频率计,频谱仪,信号发生器,Q表,相位计,调制度分析仪等;
6.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工业热电偶;工业铂、铜热电阻;电子自动平衡显示仪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等;
7.压力:U型液体式压力计,倾斜式微压计,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等;
8.化学:水质、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化肥、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煤炭和焦化、水泥等;
9.小容量:
10.硬度:硬度计、测力机、扭规机、测速仪等等;
11.流量: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器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并负责组织考评、鉴定;
六、培训内容:
长度量具、温度、衡器、电磁
七、时间及费用
考核时间:2010年5月25日-5月27日(无锡、上海、苏州、张家港每月有班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费用:
a)每个工种:初级1380元/人;中级1530元/人;高级1860元/人(含专业理论、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证书费)。
b)住宿费用150/人/天(含早餐),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考核发证:
经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相应工种计量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技术人员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的条件之一。节约大量外校资金几千元—几万元;自己搞一次投资几百元常年受益计量器具出现问题可随时检定、贵公司是否还没有合格的仪器内校员,还没有系统的文件管理仪器及仪器校正?贵公司是否还在为ISO体系审核或客户验厂过程中出现仪器校验与管理的不符合项而愁眉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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