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家:
您具备法商(LQ)吗?一个企业家的成功,需要一百个理由,而一个企业家的失败,只需要一个理由。
据统计,欧美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而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美国企业支出的法律费用约占整个企业收入的1%,而中国却仅有0.02%,这其中还包括国有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费用,如扣除国有企业的法律投入,连0.02%都达不到,整整50多倍的差距!大多数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很弱,从而造成了中国企业在法律方面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的局面,常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或许,您对下列问题倍加关注:
企业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物权法对企业的权益保护和合理适用;
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处理;民营企业上市及融资涉及的法律问题;
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法律处理;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中国的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日益健全起来,同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国际化、规范化,中国传统的民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及企业家的经营理念,越来越受到现代法制的挑战,而且企业家本人的言谈举止直接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直接维系着企业的信用甚至企业的存亡。
由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家委员会、中國信用管理協會主办,汇诚诚信(北京)技术培训中心承办的《企业家法律自我保护与风险控制高级特训班》,将邀请最高法院资深高级法官及国内高等学府一流的法律教授和资深法律专家共同组成法律专家小组参与培训授课。授课教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司法实践经验、将针对企业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筛选出具有针对性的专题,通过典型案例评析,使企业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企业和控制企业发展风险。讲课内容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鉴于您在企业的特殊地位,我们诚邀您参与“法商”系列高级特训,带上您企业法律疑难问题和疑惑,聆听权威法律专家亲自把脉诠释,相信您将茅塞顿开。同时您将在北京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各行业企业精英成为学友、校友,把握机会、拓展人脉,促您企业稳速发展,相信您将不虚此行!
特训时间:2010年4月22日——25日 四天
收费标准:8500元/人(含授课费、场地费、茶歇、资料费、合影费),食宿自理
特训地点: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参训对象:各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市场/销售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特训课程设置:
1、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与风险控制
2、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法律处理
3、有效的应收账款催收手段与委外机制
4、企业面临的三大类法律风险和企业社会责任
5、物权法对企业的权益保护和合理适用
6、民营企业上市及融资涉及的法律问题
7、外贸企业法律知识要点与合同风险的及时规避
8、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9、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处理要点
10、企业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剖析
11、合同签定、履行中的风险防范和法律处理
12、典型案例分析等
特训授课部分专家介绍:
刘家琛: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大法官
胡安福:公安部原经侦局局长、武警学院副政委、少将,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赵相林: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泗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研究部原主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顾问
姚世根: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原控告申诉厅厅长,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家委员会副会长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
王昌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阮其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
张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训企业获赠:
■免费获得保企会提供的一年期法律咨询服务;
■免费定期提供中国市场学会保企会会刊;
■免费在保企会会刊上刊登一次企业形象展示;
■免费成为中國信用管理協會会员单位(一年期);
■免费在保企会维权网站及中国信用管理联盟网展示广告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