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将近两年,企业员工关系在这段时间面临者不断的挑战,劳动争议也出现井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面对法律政策和经济形势变化,如何掌握员工关系中的关键点,怎样将法律规定和企业管理有效结合,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管理难点问题,避免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中的风险,是当前企业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也使业务外包、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所选择。但是,多元化用工中的风险如何规避,劳务派遣工的政策如何确定等一系列的问题正在困扰着派遣方和用工方。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在积极制定《劳务派遣管理规定》。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有效运用法律政策,完善管理手段,和谐员工关系,中心决定举办 “员工关系与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处理及企业多元用工和劳务派遣立法操作”高级研讨会,通过对近两年来发生和处理的大量劳动纠纷、争议案例,详细解析员工关系管理的操作要领,帮助企业成功建立员工关系管理体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管理难点与处理实务: 1、聘用信的内容与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2、录用条件应该写在劳动合同的哪个部分? 3、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能否安排员工长期出差? 4、能否不在合同中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5、超限“试用”员工如何避免争议? 6、对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进行合法补救? 7、哪些费用属于专项技术培训费用? 8、关联企业提供费用培训能否要求员工服务期? 9、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能否作为培训费泛还? 10、不签协议能否要求员工保密? 11、没给员工补偿如何要求其不进行同业竞争? 12、销售人员如何签署不竞争协议? 13、单位并转合同是变更还是解除? 14、调岗调薪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15、员工辞职能否翻悔? 16、如何运用考核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17、合同到期,承包协议未满如何处理? 18、合同到期续签时如何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 19、合同终止的操作风险如何规避? 20、违法终止的风险如何避免? (二)加班费、“三期”女工、年休假、绩效考核等员工关系管理的诊断和争议预防: 1.如何合法降低加班费的发放? 2.如何实现以调休减少加班费? 3.考勤记录如何提供和使用最有利? 4.电子考勤如何避免被员工否认? 5.怎样解除处于“三期”的问题女员工劳动关系? 6.如何处理病假不申请自行休假的员工? 7.不同工时员工的年休假如何合理对待? 8.年休假与探亲假如何合理安排? 9.哪些员工的探亲假可以不批? 10.离职员工的年终奖金如何合理发放? 11.如何自主确定年终奖发放条件? 12.怎样确定员工不胜任工作? 13.绩效考核制度如何与不胜任工作有效衔接? 14.如何把末位淘汰合法化操作? 15.不胜任员工的培训工作怎样开展? 16.如何平稳处理问题员工? 17.合法降低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方式有哪些? 18.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年限有何特殊情形? 19.经济补偿金协议如何避免员工找后帐? 20.离职协议的关键内容如何设计? (三)多元化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政策走向和操作 1、使用个人承包的风险如何规避? 2、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 3、业务外包的劳动关系认定风险如何避免? 4、怎样适用人事代理和业务外包? 5、从哪些方面判断派遣用工的利弊? 6、派遣方如何降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7、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规章制度? 8、逆向派遣员工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9、怎样确定可以使用派遣员工的岗位? 10、用工方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11、派遣员工的培训协议如何签署? 12、工会组建和参加的风险如何控制? 13、用工方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14、不胜任的派遣员工如何退还? 15、用工方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16、对派遣员工能采取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吗? 17、如何处理违反用工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18、如何约定劳务派遣转移带来的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分摊? 19、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承担如何设计? 20、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二、主讲专家 韩智力: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讲座教授、武汉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全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专家顾问及多家律所专业顾问 鲁志峰: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就业促进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韩 佳:北京亦明律师事务所 高级人力资源顾问 白永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客座研究员 朱国丰: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助理 《每期从以上专家中选派》
三、参会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各级法院官员;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工会及劳动关系相关专业人士;国内外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人士。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每期两天课程会后安排考察交流、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2010年9月07日—9月15日 新疆乌鲁木齐 (9月07日全天报到) 2010年9月13日—9月20日 四川省成都市 (9月13日全天报到) 2010年9月18日—9月21日 北 京 市 (9月18日全天报到) 参加研修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至中心,我们将于开班前五日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具体培训地点及行车路线。
五、研讨费用: 每人16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同时为学员提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绩效管理、劳务服务合同、和派遣协议等十几项范本。不含食宿,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