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将面临变革性的挑战和考验,标准工时制度带来的不能满足工作任务需要,加班加点工作、支付加班工资、倒休等问题困扰着企业管理工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因此,了解掌握关于综合计算与不定时工作制的设计、申报、审批及人工成本控制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适合本企业的工时制度,将成为用人单位必须面对的突出问题! 为了帮助企业在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与实际操作基础上更好地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我们特邀权威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与劳动法专家主讲,举办关于综合计算与不定时工作制的设计、申报、审批及人工成本控制专题培训,诚邀你参加培训并进行交流。
举办时间:2010年5月28日(周五) 14:00—17:00 举办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参会对象: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监、经理、主管及专员;公司总裁、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主管;公司工会负责人、政府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参会费用:300元/人,提供培训教材、赠送《人力资源常用法规速查手册》国家版、贵宾座位。 课程内容: 13:20—13:55 参会报到 14:00—15:00 主题:综合计算与不定时工作制的设计、申报、审批 讲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一、综合计算与不定时工作制的设计、申报、审批 (一)依据 1、国家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依据 。 2、相关部委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通知。 3、北京市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通知。 (二)条件 1、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 2、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符合的条件标准把握。 3、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符合的条件。 4、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符合的条件标准把握。 (三)管辖 1、一般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管辖。 2、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管辖。 3、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管辖。 (四)申请材料 1、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递交的申请材料。 2、应当递交的申请材料分类讲解及注意事项。 3、批复有效期限届满,企业需要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向劳动行政部门再次提出申请的资料。 (五)审批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的受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的核查。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的批复。
15:00—15:15 课间休息
15:15—16:30 主题:人工成本控制 讲师:程向阳,国内首位具有世界500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劳动法专家
二、人工成本控制 (一)人工成本的概念、包含内容 (二)企业面临人工成本管理问题 (三)如何合理控制人工成本 (四)人工成本控制案例分享
16:30—17:00 答疑、抽奖时间
讲师介绍:
政府官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程向阳: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内首位具有世界500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硕士生,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大学MBA,中国人民大学兼职研究员,员工关系管理与人力资源外包专家、职业心理与职业生涯专家。具有长期的专业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在卡夫(Kraft)食品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长期从事培训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程先生在培训上提倡通过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教给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曾为IBM、 Duracell、 Philips、 Whirlpool、 AIA、Coca-cola、柯达、平安保险、华为等知名企业提供过培训、咨询服务,并被邀请到国际劳工组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机构进行讲座和咨询服务。 现已出版《辞退员工管理与辞退面谈技巧》、《外企人力资源法规汇编》、《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手册》、《新法下的人力资源操作与风险规避指引手册》、《人力资源常用法规速查手册》等专业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