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保证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居住集团公司苏州本部宿舍的员工。
3.员工宿舍包括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宿舍。
4.行政部负责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5.宿舍入住的条件
5.1 非本地、主办级及其以上员工。
5.2 在求职和录用时提出书面住宿请求,经行政部签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后的员工。
5.3 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的临时暂住员工。
5.4 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
5.5 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规定。
6.宿舍管理
6.1 住宿标准:原则上,集团经营班子成员单人单套,集团一级部副总经理级及其以上员工单人单间,二级部经理、主办及其以下员工视情而定。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指定。
6.2 宿舍配备标准: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电热水器,其它生活设施、用品自理。
6.3 宿舍租金标准(暂定):入住青山绿庭宿舍人员一律按每月5元/平方米收取,入住苏州德丰公司宿舍人员一律按每月3元/平方米收取,按月从当月工资中扣收。
租金标准有调整的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6.4 宿舍费用及付费方式:入住青山绿庭宿舍每月发生的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入住人员自行缴付并分摊;入住苏州德丰公司宿舍每月发生的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入住人员承担(分摊),按月从当月工资中扣收。
6.5 入住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6.6 入住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7 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非亲属),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
6.8 宿舍内由公司或业主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9 公司行政部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
7.1 入住人员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7.2 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7.3 住宿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7.4 住宿员工需要留宿亲友的。
8.入住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8.1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8.2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8.3 做好个人卫生,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8.4 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8.5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8.6 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7 房间卫生由住宿员工轮流负责,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8.8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9. 入住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并如实呈报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9.1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9.2 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9.3 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9.4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9.5 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达三次以上者。
9.6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
9.7 有偷窃行为的。
9.8 安排入住却长期闲置未住达3个月以上的(公务出差除外)。
10.附则
10.1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10.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
·某集团公司宴请接待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
·某集团公司局域网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