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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业营改增政策精析、操作实务与税务风险管控

(本课程大纲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如有相关企业内训需求,请致电010-62278113咨询具体事宜!)
培训讲师栾庆忠老师(>>点击查看栾庆忠老师详细介绍)
培训介绍: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对于酒店餐饮业来说,营改增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酒店餐饮业所涉及业务类型繁多复杂,兼营业务、混合销售、价外费用的判断分析,进项税额的抵扣、发票的管理、合同的签订等等事项都和营业税时代有了很大的区别,营改增纳税人迫切需要全面细致地掌握营改增政策,准确地进行增值税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识别和规避增值税纳税风险点,针对酒店餐饮业营改增纳税人的需求设置了本课程。
酒店业业务复杂,大多是多业态经营,多档税率(征收率)并存,涉及餐饮住宿服务、文化服务、娱乐服务、会议服务、不动产租赁、居民日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广告服务、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同时,酒店业采购的进项种类也较多,既有服务又有货物、设备、房屋等,政策适用、税收征管比较复杂。
企业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以迅速适应税制转换。企业应当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充分取得进项发票,实现税负合理降低。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营改增对酒店餐饮业的影响与应对
一、 对收入的影响
二、 对税负的影响
三、 对资产、利润的影响
四、 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五、 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六、 对“营改增”过渡期的影响
第二部分 酒店餐饮业营改增相关政策精析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行为范围、税率和征收率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超标准怎样选择纳税人身份等)
(二)应税行为范围(酒店餐饮业常见应税行为、容易混淆的应税行为的区别与准确界定、准确理解何为“境内”与“有偿”服务、视同销售、无偿赠送、常见咨询问题)
(三)税率和征收率(一表掌握所有业务的税率和征收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销售额的确定,各类价外费用的准确判断、销项税额确认、进项税额抵扣、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两表打进所有应税行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增值税销售额一般规定及特殊规定一览表》、《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营改增政策一览表》,考虑酒店业兼营业务繁多,还是有必要对酒店行业所可能涉及业务都讲一遍)
(五)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税方法
(六)扣缴税额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
  (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种类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
(三)一般纳税人发票的认证与采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管理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基本要求
(七)几种特殊情况下发票开具的特殊要求(汇总、折扣、开票有误、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
(八)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九)一般纳税人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重新开具的税法规定
(十)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十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
(十二)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十三)一般纳税人收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十四) 个人住宿酒店,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十五)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怎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六)酒店业开具专票,可否一票多率,多业务合并开具?
(十七) 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开具,需提供哪些资料?
(十八)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十九)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各种货物、服务如何征税?
四、酒店餐饮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五、不动产抵扣
六、酒店餐饮业兼营业务、混合销售、价外费用业务分析
七、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八、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九、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十、增值税的起征点
十一、增值税纳税地点与纳税期限
十二、征收管理
十三、其他
……
随着配套政策的出台及时更新上述内容
第三部分 酒店餐饮业营改增纳税人实务操作案例精析
一、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纳税人具体增值税业务的财税处理
(一)纳税人购入货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接受应税行为的财税处理
(二)纳税人接受捐赠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财税处理
(三)纳税人接受投资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财税处理
(四)纳税人利润分配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财税处理
(五)纳税人发生各类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财税处理
(六)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回的财税处理
(七)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提供应税服务扣缴税款的财税处理
(八)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财税处理
(九)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的财税处理
(十)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财税处理
(十一)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财税处理
(十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收取价外费用的财税处理
(十三)纳税人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财税处理
(十四)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财税处理
(十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的财税处理
(十六)纳税人平销返利的财税处理
(十七)纳税人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
(十八)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十九)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财税处理
(二十)纳税人月末缴纳增值税的财税处理
(二十一)纳税人增值税检查调整的财税处理
第四部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资料
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第五部分酒店餐饮业风险管控与节税技巧
一、合同管理
二、发票管理
三、完善财务管理
四、供应商管理
五、集中采购模式管理
六、资产管理
七、内部管理
八、外部调整
九、营销模式管理
十、经营模式管理
十一、企业定位
第六部分 酒店餐饮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点
一、销项税额的8大税务风险
二、进项税额的5大税务风险
三、发票使用管理的4大税务风险
四、税控设备管理的税务风险
五、逾期申报、逾期缴税的税风险
六、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风险
七、财税处理的税务风险
八、节税筹划的操作风险
九、合同签订中的税务风险

【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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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根据面临的问题,提出具体培训需求。
2) 根据贵单位的培训需求,确定内训讲师,设计初步培训方案。
3) 通过电话访谈与客户人力资源部门和参训学员代表或上级主管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培训需求。
4) 在上述沟通和调研基础上,根据实际沟通结果修订培训方案。
5) 客户确认度身定制的培训方案。
6) 签订具体内训服务合同。
7) 制订培训教材,配合客户进行培训的现场安排。
8) 课程实施,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小组探讨、情景模拟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内训服务工作。
9) 课程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评析,并进行相关跟踪服务。
咨询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联系人:李先生  QQ号码:1107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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