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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和案例分析

(本课程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请拨打010-62258232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

培训安排:2019年6月21日杭州
主讲老师:夏炎(财税实务派专家)
授课对象:老板、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
培训费用:1800元/人

课程目标: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自然人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课程背景:
    2019年全面实施新的个税法,改革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高工薪收入、高劳务报酬、高净值等重点“三高人群”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税务筹划,规避税务风险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新的个税法全面实施后的权力与义务发生了变化?
    本课程针对企业常见的个人所得税实务,结合国家发布的系列新个税法配套政策解析,并且通过大量的案例,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新税制下做好个税安排,规避失控筹划带来的涉税风险。

课程大纲: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税制度“认人又认钱”,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务筹划的影响分析?
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与税务筹划的关系分析?
 2018年12月份发生的工资、薪金,在2019年度实际支付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的项目是什么?
 某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来不及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没有及时得到扣除的怎么办?还有补救扣除办法吗?
 纳税人享受每个专项附加扣除时“留存备查”的资料是什么?
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后续管理”的7个重点问题解析?
 2019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如何正确衔接?
 年终奖计税方式的选择与税收筹划如何妥当安排?
 通过“年终奖个税计算适用税率变化临界点”分析,做好年终奖个税筹划,避免陷入“多发少得的烦恼” 。
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如何区分?临时工“工资”,是属于工资薪酬?还是属于劳务报酬?个税如何处理?

二、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后与扣缴义务人之间签订“税后条款”等所谓的筹划方法的涉税后果是什么?
 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纳税申报时如何选择纳税人的“身份”?
 一个月发生3次劳务报酬收入,每次都是800元收入,是合并纳税,还是每次都按零申报处理?
 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劳务发票时,含了预扣预缴个税,支付该笔劳务报酬的单位还需要进行涉税处理吗?
 目前,有的省市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时不再预征个税了,那么,劳务报酬支付单位应负有的纳税义务是什么?劳务报酬支付单位在“劳务发票”报销流程上应该增加哪项涉税管理重点?
 在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时不再预征个税的趋势下,企业在“劳务发票”列支方面哪些涉税“雷区”要避开?
 如果劳务报酬的支付单位取得了来自不同省份的劳务报酬,年底该如何汇算清缴呢?不同省份的应纳税所得额会体现出来吗?
 境内企业接受国外专家在境内提供的劳务,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 新税制下“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如何界定?
 实务中,个人给企业代开发票时,是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对纳税人的税负有影响吗?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技巧是什么?

三、自然人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个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共同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意义何在?
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涉税监管重点解析?
 各地税务部门是如何利用金融情报开展针对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的反逃税工作监控的?案例解析税务机关利用金融情报进行涉税监管启示录。
 目前,税务机关对自然人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稽查的四项重点?
 资本金认缴制下,自然人股东未出资时转让股权涉税风险?
 资本金认缴制下,自然人股东少出资时转让股权涉税风险?
 公司账面上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不论何种原因均为股东挖了涉税的“坑”,如何避免涉税风险呢?
 高收入人群如何结合目前最新的税务实践和征管趋势,重新评估包括减免税政策在内的各类税务优化安排,并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调整,控制税务风险呢?
 对于在全面执行CRS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资产配置,注册海外金融账户的个人而言,如何进行合法的税务筹划?

四、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及案例分析
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如何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的来源地?
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确定所得的来源地?
 如何确定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的来源地?
 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如何计算?
 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如何计算?
 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如何计算?
 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如何计算?
 非居民个人税款如何计算?

培训讲师:夏炎
   ·财税实务派专家,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浙大总裁班客座讲师
   ·三十年的财税工作实战经验,十多年的企业财务总监经历、十年的财税实务教学经验;
   ·多家企业税务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体经济企业的财务管理经验;

    夏老师以企业财税操作为核心结合典型案例娓娓道来,使学员在案例中感悟课程目标。且语言风趣幽默,音调抑扬顿挫,所举案例都来自老师多年工作实践,更易于学员接受与理解,备受爱戴。

    夏炎老师一直致力于企业财务规范化管理和税务风险防控,并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教学工作,并致力于财税理论研究与企业实际应用工作。熟悉金融,懂管理,精通财税;实操指导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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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您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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