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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病假与医疗期合规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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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劳动法三剑客"之董保华劳动法讲堂:三期、病假与医疗期合规操作实务

【培训安排】2016年4月14日  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
【培训费用】3500 RMB /Per/Day; 同一公司2人(含)同时参加3150元/位。
【Events Background|课程背景】:
2015年12月2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据报道,审议通过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施行后,生育二孩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不再享受哪些待遇?生育的相关假期有何增减呢?本次生育政策的开放将直接影响企业对三期女职工管理。
在职育龄女职工管理更加让人企业头痛了:产前保胎,产后抑郁,哺乳假等。 三期的问题女员工拿着这张"免死金牌"为所欲为,着实对企业影响恶劣。
当然,还有让人头痛的"泡病假",普通的小感冒,便拿来了一周的病假条;病假期间,人却在国外旅游;还没过试用期便碰上医疗期,欲与员工解除合同,却没有合适的方法;刚刚怀孕便开始长期请病假,即使人在岗位上,也是消极怠工,态度敷衍......虚假病假员工如何处理?涉及到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医疗期如何计算?
ICH特邀劳动法权威、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和生动的案例,为您深刻解析、系统梳理全面二孩时代下,病假、医疗期与三期女职工管理中的常见争议案件背后的风险与问题,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管理与解决方案。
典型案例 360度全面实操分享!

【Attendees|授课对象】:HR经理、主管、企业法务。
【Training Content|内容】:
全面二胎政策开放下的三期女职工合规管理
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解读及企业应对实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解读;各地方最新计生条例解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最新婚假、产假怎么休?
 (3)晚婚假、晚育假真的没有了吗?
 (4)如何面对员工执行新(旧)规定的要求?
 (5)至今未出台计生条例细则的地方该如何操作?
 (6)规章制度如何约定婚育假期?
 
二、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待遇
  (1)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奖励假等各种假期概述:规定、天数、如何执行?
  (2)各地生育津贴如何支付?是否由企业支付?发放标准是什么?
  (3)独生子女费奖励是否继续发放?
  (4)违反计划生育的员工不能享受哪些待遇?
三、劳动合同变更中的规定
  (1)三期员工能否调岗调薪?调动的原因与依据是什么?
  (2)三期员工能否降低待遇?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中的规定
  (1)三期期间表现不佳的员工如何处理?
  (2)如何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合同?
  (3)三期女职工的过错解除及热点案例
  (4)三期女职工的非过错解除及限制
  (5)如何协商解除及可撤销制度的规定
  (6)能否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解除合同?
 
病假与医疗期管理法律实务
一、病假管理
(1)请假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完善
    1、请假程序如何设计?
    2、员工请假流程、病假资料不符合制度怎么办?
    3、口头请假是否有效?
    4、无故缺勤的行为属于旷工还是记为请事假?
(2)虚假病假、"泡病假"的识别与破解
    1、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员工指定医院复诊?
    2、如何鉴别虚假病假?
    3、伪造病假单能否解除?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证明病假的材料有哪些?
    4、小病大养、托病不出、病假期间在外兼职如何处理?
(3)病假工资制度设计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折扣比例的各地标准
    2、病假工资的封顶及保底限制
    3、企业如何降低病假成本
    4、异地用工的病假工资如何确定?
二、医疗期管理
(1)医疗期标准
    1、各地医疗期的法定标准及计算
    2、医疗期的延长适用于什么情形?
    3、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如何界定?医疗期如何计算?
  (2)医疗期满解除
    1、如何解雇医疗期员工?医疗期满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2、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程序及技巧
    3、如何证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其他工作?
    4、经济补偿金与医疗补助费的补偿基数与年限如何确定?
  (3)医疗期满终止
    1、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2、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通知其合同顺延?
 
【About the Speaker|讲师介绍】:董保华
"上海滩劳动法三剑客"之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任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
董保华先生作为律师已经职业25年,被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专业评审机构评选为2012年及2014年亚洲劳动法领先律师,在钱伯斯发布的《亚太法律指南2015》(中,被评为中国区劳动法律师中的"业界贤达"。董教授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各类疑难案件。同时,担任强生、家乐福、路易威登、利乐包装、巴斯夫、通用汽车、百事食品、中国电信、中冶宝钢等几十家跨国公司和社会机构的法律顾问。并协助公司处理众多大型人员安置项目且获得好评。
董保华先生长期参与众多国际诉讼与大型国际纠纷,并就劳动法领域的各种问题撰写法律意见书及担当专家证人,并获众多好评。
董保华先生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劳动合同法大讨论中南方观点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还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座及培训,对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疑难问题给予深刻的剖析、指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董保华先生于1987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900余万字,出版著作30余本,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00余篇并有近4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同时,还主持或参与几十项司法部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研究课题并多次获奖。参与了美国、荷兰、加拿大等10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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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贵公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公司参会联系人确认培训事宜。
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您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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