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
2019年6月14-15日广州 2019年8月9-10日深圳
2019年10月18-19日广州 2019年12月20-21日深圳
学习费用:RMB3980元/人(费用含:学习费、教材、午餐、茶点等)
培训对象:企业总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建议:企业总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一起参加】
课程背景:
在国家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改革、金税三期等政策背景下,企业运营尤其是财务工作面临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以往的日常操作习惯都需要改变。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人力成本与日俱增,企业压力大;而另一方面,员工的薪资、奖金、劳务费发放税负高,员工入账少抱怨多;企业的发票、报销、流程烦不胜烦,成本控制依然不明显。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颁布;10月起调个税起征点;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正式实施;
金税三期上线,个税报表改版;员工薪酬策略面临优化难题?
社保五险并四险,社保费率调整;企业社保审计该如何应对?
五证合一,个税社保紧密相连;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如何突破传统的薪酬管理模式、求新求变,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合理优化经营成本?如何突破传统薪酬管理模式?如何控制金税三期下的经营风险?
课程收益:
·了解社保、个税的改革方向和未来趋势;
·了解企业面临的社保、个税问题;
·了解社保不合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掌握六大用工模式下的用工风险控制方法;
·掌握六大用工模式背后社保、个税筹划思路;
·掌握新背景下人力成本筹划思路。
·理解薪酬管理、薪酬策略和薪酬设计整体原则
·熟悉常用职位评估工具、职位薪酬等级、薪酬结构和薪酬管理制度等薪酬体系设计内容
·基本掌握奖金方案设计的方法和技巧。
课程主要内容:
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给企业用人成本带来的影响分析
1. 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大环境、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
2. “社保税征”后,将能够有效改变社保征缴的现状
3. 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征缴的影响
4. 企业用人大幅上涨
二、税务机关与人社部门对接,社保秋后算账谁说了算?
1.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与人社部门征收社保的口径有何差异?
2. 新征收模式下对企业不规范经营带来的影响
3. 社会保险可以秋后算账吗?
4. 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争议案例
5. 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方案的“潜台词”
6.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工资薪金不匹配带来的影响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可以避免吗?
三、《个人所得税法》六大要素
1. 增值加了综合所得概念
2. 对综合所得改为按年计算所得税
3. 扩大了减除费用扣除范围
4. 增加了公益捐赠的扣除
5. 增加了反避税条款
6. 加大了征收管理的力度
四、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5种有效办法
1. 工资总额≠个税基数≠社保基数
·直接按照发给员工的每月工资计算社保缴费基数?
·收入及免税
·17个不列社保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2. 新个税修正案政策梳理与分析
收入及免税=收入额+税款负担方式+免征所得+税前扣除项目
·个税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的区别
·【案例分析】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供与确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具体操作前瞻
3. 优化薪酬结构
·细节:人力成本控制从点滴开始
·内部自我诊断:是否需要调整薪酬架构?
·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薪酬体系带来以下转变和调整
·薪酬体系的建立或重整的关键所在
·薪酬模式重组,合规合法是唯一的选择
·税前列支项目有效降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职工工资总额
·选择不同工作时间制度依法降低加班工资支出
4. 取消年终奖,设立特殊贡献奖
·年终奖:发的不是钱,是智慧
·常见决策陷阱与误区:普发年终的弊端
·年终奖的两面性
5. 用工思维的革命——多元化用工
五、新征收模式下,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劳务费、员工福利补贴转化再设计策略
1. 企业年金能给企业及职工带来哪些实惠?
2. 缴纳年金后,未来将如何领取?
3. 商业健康保险附表
4. 劳务报酬
5. 如何调整员工部分补贴支出形式?
六、高收入人群如何合理避税
1. 综合所得税
2. 中低收入已婚群体受益
3. 中间阶层和知识阶层税负增加
4. 高工资人群的节税方案
5.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 个人独资企业性质及税率
7. 节税筹划方法
8.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提醒与风险提示
七、用工思维的革命——多元化用工
1. 劳务用工关系
·已经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
·实习生的管理
·业务外包
·共享经济下的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有新解: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
2. 劳动用工关系
·派遣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社保代理存在法律风险
·我国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吗?”
·企业应对策略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十条法律逐一细读
1. 离职员工管理风险防范
2.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3. 劳动合同终止的唯一条款
4. 劳动者的解除权与补偿金
5. 员工提出辞职的注意事项
6.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例外规定
7. 如何正确运用“经济性裁员”
8. 如何运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化解相关不稳定因素造成的风险?
九、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
1. 即时通知解除(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法定理由
·如何处理兼职员工?
·欺诈应聘
·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
2. 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部门管理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文本的送达
·离职手续的办理
讲师介绍:梁伟权
·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
·中国劳资关系研究院院长
·凤凰网华人讲堂•劳资领域风云人物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客座教授
梁老师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以其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参加过被誉为“黄埔四期”的由国家经委、团中央举办的第四期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企业管理研究班,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干部, 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任过3个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总裁助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亲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及重组并购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并受聘为独立董事,以抓专业的角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期为企业转型提供管理提升咨询(在企业发展规划、集团管控模式咨询、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内部控制设计、企业文化咨询、人力资源规划、中高层管理者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员工职业发展体系设计、客户关系管理咨询等方面成绩卓著);成功服务过多个转型时期的企业,对企业内部管理非常熟悉和专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项目驾驭能力,为将人力资源规范整合在中国公司的推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人力资源管理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资源。
入选《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辞典》、《中国骄傲•共和国功勋专家》、《中国当代人力资源》、《感动中国--时代杰出新闻人物》、《东方之子》及《辉煌三十年—中国改革功勋先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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