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15年9月25日 北京千禧大酒店 培训讲师:刘昊斌律师 培训对象:企业各级管理层,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及其相关人员 培训费用:3500RMB/位,同一单位两人及以上同时报名,2800RMB/位。
课程背景: 虽然劳动合同解除的形态很多,但是HR日常工作中,最为常用的解除形态,即为本课程所涉及到的八种形态:试用期解除 、不胜任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医疗期解除、严重违纪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终止与员工辞职。 本课程即重点解读这八种解除形态,分别从必备要素、法律风险、操作要点、相关文本、Q/A这五个方面进行深度解读,以案例为基础,以分解为策略,以落地为目标。 我们更基于对本课程的深度解读与理解,构建了HR对这八种解除的风险防控系统,会在培训中一并展示。
课程大纲:
一、试用期解除 1、必备要素 (1)试用期内送达 (2)理由构成 (3)举证责任 2、法律风险 (1)无录用条件 (2)匹配问题 (3)撰写风险 (4)送达风险 3、操作要点 (1)录用条件的审查 (2)事实层面的审查 (3)制作文本 4、相关文本 (1)试用期解除通知书 (2)专用于三期女职工的试用期解除通知书 5、Q/A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生病,且医疗期内过了试用期,如何解除? (2)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如果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二、不胜任解除 1、必备要素 (1)不胜任工作 (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再次不胜任工作
2、法律风险 (1)没有标准 (2)标准过于模糊化或者过于主观化 (3)没有给员工改进的机会 (4)送达风险
3、操作要点 (1)在第一次不胜任时的两个方向 (2)调整工作岗位的要求 (3)员工拒不改进怎么办? (4)制作通知书
4、相关文本 (1)解除通知书 (2)拒不按照公司要求改进的解除通知书
5、Q/A
三、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1、必备要素 (1)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 (2)结果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经过协商 (4)协商方向是变更合同 (5)不能就协商达成一致性意见
2、法律风险 (1)客观性 (2)协商要求
3、操作要点 (1)变化之后向员工发出Offer (2)协商方向的确定 (3)制作解除通知
4、相关文本 (1)协商变更征求意见通知书 (2)变化之后启动协商的第一个邮件 (3)单方解除通知
5、Q/A
四、医疗期解除
1、必备要素 (1)过了法定医疗期 (2)不能从事原工作 (3)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法律风险 (1)休病假是否需要获得批准 (2)普通医疗期计算器 (3)特殊医疗期
3、操作要点 (1)核定员工法定医疗期 (2)当天解除 (3)虚假病假的处理方法 (4)转化方法
4、相关文本 (1)解除通知书
5、Q/A
五、严重违纪解除
1、必备要素 (1)13种严重违纪解除的举证要求、举证程度要求及对规章制度的依赖性 (2)通知工会
2、操作要点 (1)确认事实 (2)审核证据 (3)撰写通知书
3、相关文本 (1)解除通知书 (2)三期虚假病假专用版解除通知书
4、Q/A
六、协商一致解除
1、必备要素 (1)协商一致 (2)不能协商解除解除的特殊人员
2、法律风险 (1)无协议 (2)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标准 (3)反悔风险
3、操作要点 1、务必要有员工本人签名,要书面化 2、如果有员工委托人签名,务必要有书面授权,且书面授权上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 3、协议文本的制作很重要,务必要个性化,有针对性。文本中要解决以下问题: (1)解除劳动合同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2)经济补偿金金额的一致性; (3)最后工作日、工资结算截止日期、工作交接、离职证明; (4)员工的其它利益性诉求,包括年假、加班、各种佣金(如果有的话)、年终奖金等; (5)保密责任; (6)禁反悔条款。 4、相关文本 (1)最简单的解除协议书 (2)约束员工最后离职日的协议书
5、Q/A
七、劳动合同终止
1、必备要素 (1)合同到期 (2)特殊情形不能终止 (3)特殊人员不能终止
2、法律风险 (1)逾期终止风险 (2)强行终止风险
3、操作要点 1、征求业务部门对合同续签的意见。
2、在业务部门不愿意续签的情形下,HR暂不需要告诉员工业务部门对合同是否愿意续签的意见,而是直接征求员工对合同续签的意见。
3、通知员工公司不愿意续签的决定,并进行法定送达。
4、相关文本 (1)终止通知书 (2)顺延通知书
5、Q/A
八、员工辞职 1、必备要素 (1)员工辞职的两种形态 (2)违法辞职的后果
2、法律风险 (1)拒不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 (2)不注意保存员工辞职信的原件
3、操作要点 (1)注意保存员工辞职信原件,辞职信上一定要求员工亲笔签名。
(2)员工一旦提交了辞职信,HR收到之后,一定不要再让辞职信返回到员工手中。
(3)一旦发现员工的辞职理由为用人单位违法事由,HR需要尽快获得律师帮助。因为此类辞职,仲裁诉讼的概率极高。
(4)实践中员工口头表达辞职意见之后,即消失不见,不作工作交接,也没有书面申请,更没有提前三十日的通知期。在这种情形下,如何处理?
4、Q/A
培训讲师:刘昊斌律师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名劳动法实务专家律师 15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首例违法解除但判决不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北京仲裁委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 擅长培训,培训风格以案例为依托,对案例作深度解读,立足于诠释法律与HR之间的关联,在提醒HR法律风险之余,还能解构HR所接触的管理风险和职业风险。 为约翰迪尔、百威、宝马、罗氏、德国科隆、中海油、高露洁、飞利浦和联想集团等多家大型公司进行过内训,三大补偿与九大施压措施的原创培训体系,广受欢迎,其培训中的心理分析实务处理技巧,独树一帜。 独自创办了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联拓成立以来,培养了一批劳动法律师和讲师,构建了联拓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与销售团队,基本使联拓成长为了北京一家较有名气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所,对企业实际运营具有深刻的理解。 独创了“联拓双赢”式调解产品,以快速的时间、非诉调解的方式、双赢式的结果,广受资深HR与注重公司文化建议的企业所喜爱。 作为劳动法支持团队,参与了华润旗下千人安置方案的制订实施和多家公司裁员项目,具有丰富的非诉服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