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政信、合规筹资实务、供应链金融暨债务化解、融资平台转型路径实务与实操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政府债务化解与地方投融资模式重构、融资平台转型的关键年份。一方面,2019年3月中旬召开的推进城镇化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指出,当前存在城镇化建设资金不足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存的问题,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且要实现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的目标,各级政府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和引导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等事业。而《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8》披露:2000年至2016年,中国政府负债从2万亿元上升至2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8%。为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国家下发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国务院下发《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2018年财预〔2018〕34号文、财预〔2018〕35号文、财金〔2018〕23号文和财库〔2018〕72号文的发布,这些政策着重规范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了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融资功能。
2018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要求:按照一般企业标准对被划分为“退出为一般公司类”的融资平台公司审核放贷。地方政府也加紧出台相关指导实施意见,湖南省、陕西省相继发布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指导意见,引起了全国各地关注。《意见》的出台,为地方政府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府融资平台、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支持融资平台转型后做大做强、构建适应转型后融资平台发展政策环境等方面提供了务实可行的方向建议。在要完成的“六稳”工作已经确定、传统投融资方式失效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必须依靠新型融资体系和供应链融资思维,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为帮助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各金融机构及投资类企业学习掌握创新融资工具和供应链融资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债务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举办“2019政信、合规筹资实务、供应链金融暨债务化解、融资平台转型路径实务与实操案例”,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讨会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新型融资体系搭建+供应链金融、基建投融资模式重构、政府产业基金
第二部分 政府与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化解、专项债发行
第三部分 融资平台转型路径(附典型案例)+2019政信业务新思路
第一部分:新型融资体系搭建+供应链金融、基建投融资模式重构、政府产业基金
一、新型地方政府融资体系搭建
1.地方金融产业发展思路探讨; 2.新型金融控股公司设计及搭建;
3.创新性金融机构设计及搭建; 4.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发展思路及集聚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四大业务类型及产品系列
1. 应收类产品系列; 2.预付类产品系列;
3.存货类产品系列; 4.信用类产品系列。
三、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案例
1. 中国银行7种特色产品; 2.中国农业银行基础产品+组合产品+服务方案;
3.中国工商银行“三个平台+一个中心”; 4.中国建设银行链条型营销模式;
四、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
1. 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2. 第三方支付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3. 供应链/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4. 互联网金融平台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五、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融资建设模式分析
1、模式之一:政府购买服务
(1)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来源和含义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规要点
(3)在50号文、87号文发布之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棚改项目中的应用
(4)根据2018年新的政策动向,分析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后续的发展趋势
2、模式之二:公建公营(直接投资)
(1)以土地开发为例,说明公建公营模式的操作方式
(2)政府购买模式在土地开发中的应用及其争议点分析
(3)土地开发项目中的资金收支分析及其项目承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
(4)BT和F-EPC模式分析
3、模式之三:PPP
(1)结合10号文,对PPP模式的合规要素、操作要点进行分析
六、城镇化投融资的的核心理念及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
1.城镇化投融资的核心理念 2.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
3.地方政府面临的主要挑战 4.地方政府的主动策略
七、让产业基金落地
1.私募股权基金架构设计的核心、分工、利益分配、治理机制、利益安排与风险回避。
2.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诉求与其他投资主体的区分。
3.政府、平台公司在进行产业基金设计时候,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如何获取最大的产业基金设立、运营效果。
4.私募股权基金架构设计
第二部分:政府与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化解、专项债发行
一、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债务监管与存量债务的化解
1、政策监管核心内容
(1)债务监管对象 (2)中共中央27号文及国务院101号文等最新政策规定(3)债务监管的手段 (4)银保监会依法依规处理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2、地方政府相关债务分类
(1)地方政府性债务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需要政府关注的债务
3、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
(1)政府的偿还责任 (2)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3)通过给平台注入资本金、有效经营性资产及债转股、混改、PPP等多种方式化解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式
4、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案例分析
(1)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偿还及案例; (2)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益偿还及案例;
(3)以借新还旧方式偿还及案例; (4)PPP模式与地方政府债务化解。
(5)通过降利息成本和延长债务期限偿还及案例;
(6)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或经营性国有资产筹资进行偿还及案例;
(7)将部分特许经营权授予偿债主体进而偿还及案例;
二、各专项债发行实操与案例
第三部分:融资平台转型路径(附典型案例)+2019政信业务新思路
1、平台转型的动因
2、平台转型的操作理念
3、平台公司转型的方向及流程
4、地方投融资模式重构的整体思路及政策依据
5、地方的“四资”重构、债务的重构、业务模式的重构及投融资模式的重构
6.未进入名单内融资平台如何转型改制
7.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中治理结构完善及干部兼职问题
8.转型城投公司如何合规承接政府建设项目
9.转型城投公司发行各类债券前应如何准备
10.城投公司承接棚改项目市场化运作及融资策略
11.转型后城投公司合规融资方式(企业信用融资、项目直接融资)
二、参会人员
各地方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行业性投资公司等相关政府融资平台;各类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培训老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PPP及产业基金等领域实战专家。
四、收费标准
26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五、时间、地点
2019年09月20日—09月24日(20日为报到日) 兰州市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