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注意的5大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再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会计因为这个被判刑!
案例:毁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系原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长,是该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被告人李某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5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准备注销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决定准予核准。2016年2月19日公司因停止经营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期间,被告人王某指使被告人李某某等,销毁了该公司2011年 到2015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被告人王某销毁了该公司2005年至2010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2010年以后的电子记账。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所长实际经营者)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人李某某(法人代表)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文章来源:财务第一教室,作者:HL、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