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哪些申报表为必填表?
答:增值税主表、附表一销项、附表二进项、附表三差额扣除、附表四抵减、附表五不动产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本期进项结构表都是必填表,不管有无数据,都要点击打开相应报表填写保存;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是选填表,如没有可不填;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是针对2016年5月营改增后的四大行业企业,四大行业营改增企业的网报系统中才有这张表,并且必须填写,否则校验不通过无法上传;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以及投入产出法、成本法、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都是农产品进项核定扣除企业网报系统中才有的表。
2.营改增后四大行业纳税人如何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答:填报要点如下:
(1)纳税人兼有多种应税行为的,应根据下拉菜单分项目填报测算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栏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2)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栏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如提供工程服务,甲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乙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测算表中应填报两栏工程服务,分别反映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甲、乙项目数据。
(3)纳税人能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实际发生差额扣除的,才能按照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列。
(4)该表第1-6列的填报口径和《附列资料(一)》的第9-14列填报口径一致,只是该表是按应税项目分别填列。
(5)该表第7列为填报的重点和难点,要区分两种情况:a.项目为简易计税的,本列各栏次=第6列对应各栏次;b.项目为一般计税方法的,本列各栏次=第6列对应各栏次÷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的“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的“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
(6)8-14列按原营业税的政策填写。
3.一般纳税人企业在5月购买了税控专用设备支付490元及支付设备的服务费330元,可以抵减税款,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应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四)》)、主表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以下简称《减免税明细表》)。《附列资料(四)》需要将当期发生的820元(设备费490元+服务费330元)填写在第1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中,将本期需要使用抵税的金额填写在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第四列数直接填在主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若本期应纳税额小于可抵扣的金额820元,则余额应该填报在《附列资料(四)》第5列“期末余额”中。《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选择“01129914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将本期发生的820元填写在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将本期需要使用抵减的金额元填写在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
4.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的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如果只有简易计税的服务,则《附列资料(二)》填零即可,因为简易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本月发生数据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和主表相应栏次。
《附列资料(一)》填报第8-12栏的相应栏次,主表需要填报第5、21、24、32、34栏的“本月数”。
5.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发票抵扣进项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二)》、主表和《进项结构表》。《附列资料(二)》中需要将金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填写在第8栏“其他”中;相应税额应体现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中。《进项结构表》需要将本项金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填写在第30栏对应的列次中。
6.企业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用以抵扣,此部分可抵扣金额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应该填写《附列资料(二)》、主表和《进项结构表》。《附列资料(二)》中应将进项数据填写在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中;主表中应将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统一填写在第12栏“进项税额”中;《进项结构表》中应将本项金额、税额填写在在第11栏“6%税率的进项”对应的栏次中。(本栏数据填写后,第1栏“合计”对应栏次中会自动计算包含本栏数据)。另外,本项金额不需要填写第12、13、14或15栏,只填写第11栏即可,第11栏允许≥第12栏+第13栏+第14栏+第15栏。
注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这一栏网报是只有备案过的企业才可以填写的,没有备案的企业虽然也可以在此栏填写数据,但填写完保存时会报错,显示为红色字体,鼠标放在红色字体附近会出现错误具体提示。
7.异地提供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服务,都需要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申报时可扣除已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款,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应该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栏“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栏“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与主表中本期应纳税额相比较的较小者。如果主表中应纳税额较小则填写应纳税额,并将差额填写在第5列“期末余额”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预缴税款会体现在第28栏“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房企财税微信:13718601312 】
8.纳税人收到一张可以抵扣的差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是10000,税率是***,税额是180。在填写《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时,如何填报?
答:《附列资料(二)》中的数据,为票面税额,《进项结构表》中如果只填金额数据,自动生成的税额就与票面税额不符,会导致与《附列资料(二)》数据比对不符,无法保存,所以需要根据该发票的开具内容得知其税率,选择对应栏次,按照票面税额,反算金额后填入该表。
9.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发生的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总机构需要汇总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和汇总的销售额计算汇总销项税额;
(2)总机构需要汇总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取得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3)总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按月(季)汇总计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下同)的增值税额,计算出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计算公式为:
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4)需要填报《附列资料(四)》第2栏。
(5)《附列资料(四)》第2栏第4列中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中体现。
10.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销售额的填写: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第13a栏“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栏“预征率%”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注意:第13a栏对应的14列按实际分配的税额或按预征率计算的税额填写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报。还需要填写主表第5栏、第21栏。
(2)进项税额的填写:分支机构认证(或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同时填写第17栏“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中做进项税额转出。【房企财税微信:13718601312 】
11.《进项结构表》的税额与《附列资料(二)》的进项税额有差额怎么办?
答:《进项结构表》与附《附列资料(二)》中的进项税额相差在1元以内的系统可以保存通过。个别企业差额在1元以上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也可手工调整税额,尽量与发票数据一致,纳税人能自行清卡)
12.纳税人正式申报时提示“保存失败,主表累计数失败”怎么办?
答:因为主表的累计数系统没有自动带出来且无法手工填写,纳税人需要将主表删除,重新进入主表申报界面,输入本月的销售额后,可以带出累计数,其他数据正常填报,然后保存,再正式申报。建议企业多试几次,如果仍然无法申报成功,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
13.纳税人在正式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怎么办?
答:一窗式比对的是《附列资料(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发票的金额、税额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必须完全一致,若有一元以内的差额,请更改《附列资料(一)》,使之与开具发票情况相符;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查明原因,按网上申报要求先提交申报,然后携带填写正确的申报表,公章,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修改。
14.本月纳税人网上申报时,《附列资料(一)》填报时第10列与第14列不一致,网上申报无法通过,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根据发票汇总表的数据填写《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0列后,第14列数据自动带出,但14列数据是四舍五入后的数据,有时与第10列数据有误差,所以如果修改前面的数据,14列数据也需要相应修改。
15.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已经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在营改增后补开发票,这种情况如何能在网上申报成功?
答:补开的发票可不申报,在网上申报成功后,“一窗式”比对不符的,可到办税服务厅清卡。但需要携带申报表,公章,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