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物依财税 作者:程龙贵
税总发〔2013〕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该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指引,通过巡回督察、加强地方官员绩效考核等方式,来推进各地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地产企业必须要思考如何顺应税务机关越来越规范和严格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毫无疑问,事前的税务筹划,事中的税务规范管理以及事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是系统化加强税务管理,降低税负,化解税务风险的关键。
一些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缺乏系统的规划,多数都是被动地接受税务机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或者聘请事务所帮助清算,效果较差,风险也较大。物依财税从中总结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希望给准备清算的企业一些启示。
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程序。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内部模拟清算、组建清算小组、核实清算基础数据、设计不同清算方案、确定是否聘请提供鉴证的事务所、聘请合适的清算事务所、提交税务机关清算方案、应对税务机关清算调整意见、获得清算结论,税金多退少补。
应对税务机关清算调整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清算方案以后,会对清算方案中各项数据进行审核和质疑,比如红线外成本是否允许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超过银行同期同类利率的利息是否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等。其中,有些问题按税法规定的确不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但是,也有些在政策上是模糊的,通过与税局协商,是可以争取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需要企业提交应对的支持证据以争取税前扣除,这对最终的税负影响巨大。
通常纳税人由于恐惧或者害怕,会出现不敢与税务机关正面沟通,或者采用非正常的沟通方式,比如拖延、躲避等,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务损失,也会增加税务机关很大工作量。
有些纳税人因为不能正确处理税企之间的争议,将原本可以在税收征管科审定的问题,最后移交到税务稽查科,耗时、耗力、耗钱。
获得清算结论
企业应及时获得清算结论,并根据结论多退少补税金。物依财税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发现有些纳税人清算周期拉得很长,过程越长,对于纳税人来说,越不利。清算政策不断调整,政策的调整,以及税务机关主管人员变动等因素,都会增加清算的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