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票操作指南
(以福建地区为例!全国通用)
第一步、首先,我们用已实名注册过的微信扫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再选择“事项办理”。
第三步、点击“发票”功能,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第四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好资料后,提交系统核定。
第五步、待审核通过后,返回“涉税事项办理”,依旧选择“发票”,再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第六步、如实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表,等待最终审核结果。
最快一周就可以完成全部审核,发票票种申请和最高限额申请经税务局审核全部通过后,还需带上税控盘去税务局复核,最终确认开通。
特别提示:如果是要当场领购发票,那必须由购票人去税务局亲自确认;若是不当场领购发票的话,则可由经办人去税务局确认。
小规模自开专票请务必注意这3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