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客户关系,是做业务的基本功。没有客户关系为基础,想搞出订单来,那是不可能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衡量客户关系的层次,在许多人心中,却往往是笔糊涂账。我们经常说:“和某某熟悉了”、“关系不错了”。这两句话,如果进一步问:“熟悉到什么程度了”、“关系到什么份上了”,恐怕会成为一个难题。
因此,客户关系的层次界定很重要,它不仅回答了关系的程度问题,也明确了不同的关系程度,客户能为我们做什么?通常我们将客户关系分为四层:点头之交→建立信任和好感→向导︱同盟→战略合作关系。
点头之交:不认识的人见了你,是不会点头的;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他也不会和你点头。双方至少通过几次电话,或者见了面,无不良印象,客户知道你姓甚名谁,在哪家企业干,他才会和你点头。这种关系,表示双方初步熟悉,但客户不会因此给你提供内情,也不会对你非常热情。
建立信任和好感:信任你,或者对你有好感,是在熟悉的基础之上。这种关系,表示客户在内心认可你了,他对你比较放心,情感上接受你,甚至愿意和你聊一些“私房话”。这个阶段,如果你想套一些需求信息,或者拉客户出去搞搞活动,那是顺利成章的事。
向导︱同盟:这层关系有两种情况。先说向导——客户辅导你做业务,为你提供许多关键信息,甚至帮你处理客户内部的障碍,推动你做成订单。向导的关系,表示他成了你的老师,或者叫自己人。再说同盟——他和你站在同一个战壕里,帮你说话,但不见得会主动出手,只是保证他不会说你的坏话。向导和同盟的关系,类似家人和邻居,关系深度不同。我们之所以把这两种关系放在同一个位置上,是因为在做业务的过程中,他们是不同的角色,但必须同步搞掂。只有向导没有同盟,向导独立无援,很难把事情搞成。
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亲密无间,只要生意上的事,客户首先想着你,而且,双方一起解决问题,一起进步,这就是战略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组织与组织间的,一方面是个人与个人间的。只是个人之间关系好,谈不是战略合作关系;同样,只是组织层面有关系,缺乏私人关系,这种合作也存在破裂的风险。所以,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去追求战略关系,当然,前提是双方有合作了,并且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客户关系层次界定清楚了,我们才真正知道如何往前走。
作者:精益营销专家王浩老师,邀请王浩老师讲课请致电1371860131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