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内部项目合伙人制度,是目前众多形式合伙人制度中最简单、最容易操作的合伙人制度。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必须把握好合伙人选择标准、合伙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等几个关键点。
每天解决一个HR问题,各位同仁好!
前些天在我和各位同仁一起探讨了《满足核心员工的“利益”诉求,才能真正激励核心员工——谈谈如何实现绩效管理制度和合伙人制度的完美结合》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指出实现绩效管理制度和合伙人制度的完美结合,满足核心员工的“利益”诉求,才能真正激励核心员工。文章发表后,有同仁希望我说说如何才能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今天我就来和各位同仁一起探讨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的几个关键点,希望大家喜欢!
总结目前国内关于合伙人制度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方式,观点很多,各有一套,有很多种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失败的案例。如果大家不是很清楚的话,虽然都称为合伙人制度,但实施方式上差距非常大。一般来说,合伙人制度是指合伙人团队成员拥有公司股权(股权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强调合伙人团队要形成一种稳定的股权联盟,可以影响甚至决定决策权;通过合伙人团队的个人综合能力为企业创造价值等等。那么要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必须注意哪些关键点呢?下面我从最简单最容易操作的企业内部项目合伙人制度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合伙人的选择上要有明确的标准。合伙人的选择标准上,我觉得主要参考的几个标准是:(1)忠诚所属企业,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2)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独立带领项目团队完成超额目标;(3)合伙人之间的专业能力必须能够互补;(4)合伙人要有奋斗者的拼劲,合伙人不能只谈钱,更重要的是谈的出力。
其次,合伙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必须简单明确。合伙人的进入机制要相对简单,以项目合伙人制度为例,只要满足上面所说的合伙人标准的企业核心员工,本人向企业提交申请,经企业审核同意,并向企业交付合伙金(要不要交合伙金视企业情况灵活处置),签订内部合伙人协议后,即可成为内部合伙人。同理,合伙人的退出机制也要简单明确容易操作,只要严格按照合伙人协议书的要求,合理界定内部合伙人资格的终止条件、退出条件等,只要符合终止和退出条件,经企业同意,就直接执行即可。
再次,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必须明确。总结实施合伙人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最终都归结为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不明确,倒至合伙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是能否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的最关键点。个人认为作为合伙人,除了投入自己的努力和激情外,投入一定的资金也是有必要的,只有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合伙人才会有在为自己努力做事的意识。做为企业来说,就是要让合伙人充分感觉到经过努力后的收益是比较可观的,并确保合伙人的投入要按照协议书全部兑现,对于一个不愿意回报、言而无信的企业来说,要想成功实施合伙人制度是根本行不通的。
最后,合伙人的投入收益必须是企业增值部分的收益。这里包含二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方面是指合伙人完成了企业规定的经营目标,就可以享受他工作的收益即工资收入,这是对合伙人正常工作的回报,保证了合伙人的安全感。另一个方面是指合伙人在超额完成规定的经营目标之后,可以按投入比例享受相应利润的额外分红,合伙人这里享受到的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也是合伙人制度激励性的真正体现。
需要指出的是,我今天所探讨的合伙人制度,主要指的是企业内部实施项目合伙人形式,这种合伙人制度一般不和复杂的股权联系在一起,因此,这只是众多合伙人制度中最简单最容易实施的一种,如果是涉及到股权的合伙人制度,则相对要复杂的多,需要注意的关键点也更多,这不是一篇短小的文章就能够说清楚的。
好,今天就聊到这里,我是坚持“教书、咨询、写作”的实践——勤慎HR问题解决专家。祝各位同仁工作愉快!
作者:孔冬;管理哲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工商管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