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将乐视迅速推向了风口浪尖。
裁定书显示,根据招商银行上海川北支行申请,乐视系3家公司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乐视网原董事长贾跃亭、甘薇夫妇的12.36亿元资产,被司法冻结。招商银行方面表示,在乐视旗下乐风移动的贷款发生欠息并经多次催收无果后,才采取司法保全手段
对于曾经财大气粗的贾跃亭来说,如果仅是12亿元资产被冻结,那还不是什么事儿。问题是,麻烦远不止这些。7月4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贾跃亭及乐视控股所持乐视网26.27%的股权中已有99.06%被司法冻结。按照乐视网停牌价30.68元计算,此次被冻结的股权价值159亿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显示,除上海高院的冻结外,乐视系的公司如乐视控股、乐视影业、乐视致新、乐视云等还先后遭到北京、天津、山东等地法院多次冻结,包括现金、股权和其他资产冻结。据报道,还有一些合作伙伴正在申请对乐视系公司进行资产保全。
乐视系公司资金紧张,在业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去年11月份开始,乐视就深陷资金链困境。今年年初,融创中国向乐视投资150亿元,市场一度希望乐视资金链问题得到破解。贾跃亭曾乐观表示,融创中国的出手,将让乐视系的上市公司和整个乐视生态体系均得到充足的“灌溉”。但是,半年时间过去,乐视的资金紧张问题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直到出现目前的危机。在抵押资产尚能覆盖债务的情况下,招商银行还是申请冻结抵押资产,表明其对乐视系未来信心不足,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尽管乐视系并未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各方还在为此进行各种努力,贾跃亭本人也表态将“尽责到底”。但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乐视和贾跃亭从过去的万人瞩目走到现在的危机四伏,教训是全面和深刻的。
从乐视自身看,其危机的根源在于业务战线拉得过长,且高度依赖外部融资。除了乐视网之外,乐视非上市体系的公司中,乐视体育、乐视影业、乐视汽车等吸金能力同样惊人,融资总额也有数百亿。过去几年,市场流动性比较充裕,乐视各项业务想象空间大,轻而易举获得大量资金。但随着市场流动性趋紧,乐视这种疯狂烧钱的粗放式扩张,加上自身少有真正盈利的业务,其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是迟早的事情。现在不少创业公司特别是创业初期的互联网平台,往往并未真正将精力聚焦于主营业务本身,而是希望通过不断烧钱来吸引用户、做大流量进而提升估值,然后通过股权转让、公开上市等方式进行变现。乐视的危机应该是一种警示。
这也再次告诉我们,多元化战略是一把双刃剑。乐视的“战略七子”不但没有带来多元化收入,反而沦为一个个资金黑洞。多元化应建立在核心竞争力之上,产业链和生态圈应基于核心业务而展开,而不是盲目“横向扩展”。国外的优秀企业,大多数只投资一个行业,在这个行业里培养自身核心竞争力,再以此为基础逐步实施多元化经营。如苹果公司围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如iPhone手机,建立多元化平台,打造上下游生态链,让产品之间形成更深层次的整合和协同,不断形成和形成新市场。此外,多元化战略的实施还要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如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把握好扩张节奏,控制好安全边界。
对银行来说,这其中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2015年11月,招商银行与乐视控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其上海分行向乐视控股及旗下公司提供100亿元战略性全球综合授信额度。这样的信贷决策是如何做出的、授信额度是如何确定的,相关银行应进行检讨和反思。当然,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对涉及乐视系公司的资产采取司法保全手段,无可厚非,合理合法。不少媒体批评银行“贸然抽贷”“恶意查封”,都是有失偏颇的。在资产可能受损的情况下,银行通过法院进行资产保全,并非抽贷停贷,也不是“雨天收伞”,而是债权人常用的一种司法保护手段。但不可否认,对于乐视这样债务繁重的公司,这一举措可能引发债权人连锁效应,进而导致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招商银行也表示,后续不排除与乐视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相关问题。下一步,或可由招商银行牵头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在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协调行动,理性作为,采取多方支持、市场主导、保持稳定等措施,争取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努力实现银企共赢。
从乐视融资结构看,这也反映出,我国金融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Wind资讯显示,乐视网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募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92.8亿,间接融资207.8亿。乐视网的间接融资超过三分之二,企业杠杆率相对较高,在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问题。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下一步我国应继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着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改善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提升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大力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例。这样不仅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而且可以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优化企业杠杆结构,帮助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乐视和贾跃亭这场危机,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企业资产和个人财富一定要做好隔离。我国不少民营企业家,在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将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个人资产混在一起,难以区分。如此,在企业出现债务问题的时候,债权人及相关权益人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家庭及个人资产同时采取司法措施。土豪们以及创业的新贵们一定要注意了,要通过保险、信托等安排,在家庭财富与企业经营之间一定设立一道防火墙,牢固构筑风险隔离屏障。否则,企业经营失败将迅速传导到家庭和个人,最后连最基本的家庭财富也失去保障。
作者:董希淼;零售银行观察者、兼职财经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