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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研修班 2017年6月22-24日青岛(确定开课)
进出口商品归类方法与技巧解析及归类争议解决研讨班 2017年6月14-15日青岛(确定开课)
新《海关稽查条例》修订与实施暨特许许权使用费海关稽查企业自查自报应对 2017年6月16-17日青岛(确定开课)
时间地点:
2016年6月23-25日(青岛) 7月29-31日(上海) 8月26-28日(北京)
2016年10月28-30日(深圳) 11月25-27日(上海) 12月23-25日(北京)
课程费用:4980元/人(含讲义资料、午餐、茶歇、合影)
课程对象:进出口企业总经理、物流、财务、进出口、报关、采购高级管理人员,基层业务人员等
培训背景:
2014年世界经济复苏势头趋于改善,中国经济开局平稳,中国外贸具备实现稳定增长的条件。但中国外贸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形势严峻复杂的一面不容低估。在外部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2014年全年中国进出口有望保持相对稳定增长。
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将深入落实已出台的稳定外贸增长政策,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外贸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同时挖掘出口新增长点,大力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积极扩大国内短缺产品进口,推动中国外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那么企业该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呢?………
培训收益:
1、全面系统提升进出口企业人员业务操作技能,掌握进出口各重要环节操作规则与风险;
2、掌握各种单证及结算技巧与方法,预防风险,确保万无一失;
3、选择最佳运输方式和最优运输保险,掌握低价高效运输通关技巧,真正为企业排扰解难;
4、熟悉各种进出口结算方式方法、单据操作、从源头堵截进出口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危险;
5、掌握出口退税、核销、申报备案、不浪费进出口环节中的每一分钱;
6、掌握进出口活动中各种单据填制与使用技巧,防范进出口单证带来的一切意外;
7、规范企业关务管理,预防通关事务中发生的意外与风险;
8、掌握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稽查、监管的重点,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9、掌握签订安全、完整、没有任何风险的外贸合同并顺利完成;
10、增加各个部门的协同意识。不再仅仅专注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不给下一个环节造成麻烦也成为日常关注的问题。促进整个供应链效率和效益的双提升;
·进出口商品归类方法与技巧解析及归类争议解决研讨班(北京-青岛-上海)
培训安排:2017年6月14-15日青岛 8月22-23日上海
培训费用:3680元/人(含培训教材、午餐、茶歇、讲义、合影等)
培训对象:公司高管、合规经理、进出口部门经理、采购经理、物流经理、财务经理、关务主管、项目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
培训背景:
进出口货物申报的税号,一头牵动企业的贸易成本和清关效率,一头关系国家税款的流失及贸管政策执行力度;商品税号作为海关关注的焦点,企业对其的认真审核成为各项进出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在通关过程中,我们常因为商品税号受到海关的质疑,并因此而造成归类的争议与海关法律风险;也常因为海关认为企业的归类有误,而建议的税号对应的进口税率、贸管条件或是出口退税税率往往与企业的预期是相差甚远。面对海关的种种质疑,你又是采取了何种态度,以何种方法和手段加以应对?
如何正确的理解归类规则和掌握归类方法,并掌握有效的归类争议应对机制,对于企业的日常进出口贸易管理异常重要,本课程将针对以上背景,在海关事务及贸易合规框架下,充分说明归类的规则及方法运用,并以众多典型案例为载体,对企业的商品税号合规管理及海关质疑进行多角度分析,提出结合实际、行之有效并利于企业的解决方案。
培训特色:
·内容的实用性:讲授和分享商品归类海关管理和实务操作技巧,对企业的关务工作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帮助;
·讲解的实战性: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解析课程内容,以成功的经验解决学员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知识的系统性:把握企业商品归类工作难点和盲点,让学员在全程案例教学过程中,充分理解和掌握海关商品归类的正确操作。
培训收益:
本课程可以让培训者获得以下收益:
·对国际通用的《协调制度》在海关管理、贸易管制、出口退税及贸易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应用具有一定的了解;
·熟悉中国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归类工作机制,通过对其归类技术层面的条款及法律依据的充分掌握,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合理规避相关税费,谋取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从容、有效应对海关归类质疑,充分理解海关发布的与归类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合理有效的利用这些政策,规避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成本,便利通关。
·新《海关稽查条例》修订与实施暨特许权使用费海关稽查企业自查自报应对(北京-青岛-上海)
培训安排:2017年6月23-24日青岛 2017年8月25-26日上海 2017年9月15-16日北京
培训费用:3680元/人(含培训教材、午餐、茶歇、讲义、合影等);
培训对象:企业国际贸易部、物流部、报关企业、进出口通关事务部、单证员、以及企业涉外进出口等人员。
培训背景:
2016年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随着对外贸易发展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新的《海关稽查条例》与1997年颁布的旧《海关稽查条例》相比,其有重大的修订调整与完善。
2017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旧不明朗,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在加快通关速度的同时将日常关务风险延后,清关后的海关稽查力度、深度都将大幅的加强。伴随着海关“多查合一”改革的深入推进,海关稽查队伍将更加重视对企业物流、生产、财务、进出口单证及账簿的稽查;届时,不少企业违规、违法、走私等情形将逐一浮出水面。2017年海关将加大对2016年报关单改革中的“价格三个确认”的全面督查力度;与此同时,特许权使用费是广大跨国企业对外支付比较频繁的一笔费用,数额通常巨大;而海关最近几年对此类非贸付汇情况特别关注,企业事后被海关稽查并对此笔费用进行分摊补税的情事频发。
本次培训就将针对以上背景,对我国新施行的《海关稽查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并从海关和企业的角度深层剖析海关稽查要点及企业合规管理的薄弱点;同时,针对眼下海关对相关行业特许权使用费专项稽查一事,从海关《审价办法》出发结合行业典型案例,帮助与会人员理解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支付及海关是否计征相关法律依据,提高企业贸易合规水平,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风险。
培训收益:
本课程可以让培训者获得以下收益:
1、通过对比新、旧《海关稽查条例》相关内容,了解通关改革及海关执法理念的转变,熟知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稽查关注的重点与“底线”;
2、了解海关现行全国性税收稽查的背景、特点,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海关事务风险进行预先评估和防控,对已涉的各类企业海关事务问题进行积极、有效的应对和解决;
3、充分理解海关现行《审价办法》中有关“特许权使用费”计征的法律条款,面对海关事后质疑及稽查,合理有效的利用这些规则,降低由此引发的相应关务风险和企业成本,便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