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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政解读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税企争议66个热点疑难问题处理(北京-深圳-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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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网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您可以拨打010-62278113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本课程亦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相关事宜!)

课程背景: 
    2011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重要税收政策,这些政策法规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直接影响。在贯彻执行新政策的同时,企业在对税法的理解就会或多或少的与税务机关产生分歧和争议,有时小小的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往往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乃至招至巨大风险。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通知和检查方案已经下发,新一轮税务稽查风暴即将到来,在当前严征管严稽查的形势下,尽量事先避免税企双方争议,对很多企业来说就更是至关重要了。本课程通过最新流转税和所得税政策的解读以及与财税专家零距离交流,达到准确理解税收新政,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处理本单位的税收策划,正确掌握解决税企纳税争议的方法的最佳效果。

课程特点:
亲身经历的国内重大税务事件体会与经验分享。
向央视“百家讲坛”、“今日说法”学习,以案说法,使培训变得更有趣。
从“实战”的角度,让学员学会如何“安全创造税务利润,远离税务风险”。
站在专业领域的前沿,用深刻的行业背景和实战经验,帮助受训者转换视角看问题。

培训时间及地点:(具体上课地点以开课报到通知为准)
    北京--2011年10月22日- 23日(21日全天报到)  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
    深圳--2011年11月17日- 18日(16日全天报到) 楚天大酒店
    杭州--2011年11月23日- 24日(22日全天报到) 国力大酒店
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午餐费及茶点等)
培训对象: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总会计师、总税务师、财务经理、财务处(部、科)长、投资部总监、主管会计和报税人员等。
培训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核心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1、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
2、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问题
3、价格折扣、折让和现金折扣处理的关键点
4、应付未付作收入纳税问题               
5、视同销售计税基础调整不补税的处理办法
6、购物卡销售何时申报纳税的争议问题
7、各级政府及部门补贴收入的纳税问题
8、关联方统借统贷费用的税务问题处理
9、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新解释
10、借款费用的正确处理方法
11、装修费用、修理费用如何处理符合税法
12、在建工程业务招待费要否作纳税调整
13、新税法下开办费如何正确处理
14、支付离退休人员补贴如何作税务处理
15、房地产预缴所得税的纳税问题
16、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纳税问题                   
17、企业代持限售股转让或减持征税问题
18、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纳税问题              
19、未实现的汇兑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20、弥补亏损的5种处理方法                  
21、哪些预提费用可以不需要纳税调整税前扣除
22、总分公司(建筑分支机构项目部)汇算清缴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的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1、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应考虑的三个方面问题
2、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征税的问题
2、个人股权评估增值转增资本征税的问题
3、单位欠发职工工资一次性补发应当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4、促销活动向个人赠送的礼品应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5、企业为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通讯费交通补贴怎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7、企业职工出差补助、误餐补助、“车改补贴”征税问题
8、为企业高管人员购买住房,支付房款征税问题
9、工资总额的“五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0、董事费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1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12、个人处置“打包”债权计算个税问题
13、个人违约金收入纳税问题分析
14、股东被查补税款的几种情形分析
15、扣缴个人税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三、增值税、营业税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1、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问题解析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争议问题
3、销售旧货与销售废旧物资征税问题
4、企业产权转让征收增值税争议问题
5、销售折扣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6、销售价格偏低不调整征税的处理问题
7、付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处理对策
8、混合销售的正确判断及处理问题
9、如何取得合法营业税发票问题
10、不动产零税负过户处理问题
11、支付境外劳务征免税的处理问题
12、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正确处理及运用问题

四、其他税收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1、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纳税问题  
2、房产税的其他纳税问题
3、印花税计税依据纳税问题
4、企业纳税自查补税的处罚问题
5、税款追缴期限和处罚期限的问题

五、咨询会
咨询范围:咨询内容可以涉及各性质不同点
咨询方式:采用现场公开咨询和部分问题单独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活动建议:建议参会学员提前准备好企业的问题,便于我们通过本次会议获得更多的收获。

【专家介绍】
徐箐(北京班讲师):
资深培训师, 有三十多年的税务稽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税务稽查局、企业所得税处、征收管理处、税收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

陈萍生(深圳、杭州班讲师):
全国著名税务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巡讲讲师团成员之一,曾在税务干部学校任教,历任区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现任职于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省注册税务师后期教育主讲老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疑难问题解答》专栏首席咨询顾问及专家;全国税务系统的业务精英,其税收策划理论界独树一帜,深受全国税务机关和企业欢迎,被誉为"财税培训的演讲专家"、"财税理论与实际操作完美结合的训练导师"。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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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司网址:    邮箱:  
 学员信息(三人以上报名请下载培训报名表):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E-mail
         
         
         
 备 注——
 1、收到贵公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公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贵公司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相关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4、联系咨询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传真:010-58850935;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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