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多年被列国家税务总局稽查重点行业,2012年地产企业如何面对检查,房地产企业如何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企业如何进行成本分摊? 如有大量发票未取得如何处理? 如何把握完工时点? 如何降低税负与税务风险? 如何应对汇算后的税务检查? 开发企业注销前由于预征土地增值税多缴企业所得税如何退税? 房地产会计核算相差较大,财务人员对各阶段把握不好都会出现少交多交税情形,如何规避企业涉税风险、如何理解新政策,遵从规定降低税务风险;以及在不违反税法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如何从项目设立、项目谈判、购地、开发、销售、清算、企业注销整个环节上做好财税工作。 【培训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23日(03月21日全天报到,22、23日两天课程) 【培训地点】青岛阳光新地大酒店(青岛市市南区汕头路1号) 【相关费用】25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资 料】本课题配套讲义、政策辑要与案例集资料。 【增值服务】 ☆参会学员可享受一年的高级会员服务;如税法查询、纳税辅导、在线专家答疑、远程教育、网上信息检索、QQ论坛交流等。 ☆学员将获赠阚振芳编著第三版房地产成本管理-税务自查-税收筹划流程总控图。 【主讲内容】 第一节、房地产涉税政策解析与筹划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 《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29号)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13号)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二节、分阶段税务实务介绍 1、项目取得阶段 (1)项目设立一般形式 (2)特殊项目公司形式优劣及筹划 (3)合同订立、股权方式与土地方式解析谈判技巧与筹划 (4)发票对后期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影响; (5)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风险揭示及应对 2、项目开发阶段 (1)项目开发阶段介绍 (2)前期成本合同订立对土地增值税影响 (3)合同及涉税风险控制 (4)成本税务检查重点 3、项目销售阶段 (1)预售及销售介绍及会计处理 (2)税务自检要点及应对 ☆:展开讲解营业税、所得税要点 (3)预售阶段的广告招待管理销售费用税金处理 (4)收入税务检查重点 ☆:展开重点讲解 4、项目完工清算阶段 ☆:重点讲解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税完工举例 (1)政策解读、项目筹划、与事务所沟通、鉴证报告讲解、申报技巧运用,税务机关审核要点等。 (2)土地增值税筹划控制讲解并举例(单独立项、联合立项、普通住宅定价系数、高档项目筹划) 5、项目注销阶段(各税种清理及处理) (1)注销前的准备 (2)注销前的退(补)税 (3)注销前由于预征土地增值税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问题等 (4)项目公司注销报告 第三节、所得税完工举例、年度所得税汇算提示 1、不同完工项目举例(一个项目一期完工、分期完工、两个项目) 2、年度所得税提示 第四节、专家现场开放时间,解答企业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阚振芳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咨询师,房地产税务实操专家,国内五A级事务所合伙人,他所属的团队专著于房地产税务领域,为多家地产集团提供长期税务顾问、税务审计、税务咨询筹划工作,熟悉地产全程财税操作。著作《阳光节税》第一次公开给出了土地增值税定价数学模型,给出土地增值税筹划控制图,对绝大部分类型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筹划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在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广东、湖南、内蒙古、成都、杭州、青岛等省市进行房地产税务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