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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钱在有钱人的手里”,犹太人的生意经就是,想方设法去赚有钱人的钱。许多廉价商品虽然很容易流行,但生命期却很短。犹太大富翁罗思柴尔德利用古币发迹,正好验证了犹太人的“78∶22之经商法则”。
赚“女人”和“嘴巴”的钱
“78:22之经商法则”是犹太生意经的“第一公理”,犹太生意经的“第二公理”是什么?
犹太人认为,赚“女人”的钱和“嘴巴”的钱是永恒的生意,也是世界上最保险的赚钱生意,这是犹太生意经的“第二公理”。
犹太人的历史,从《旧约全书》诞生以来,至今已经历了5767年。犹太人的日历上标注的不是2007年,而是5767年。这5767年的历史标明:男人从事劳动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挣得的钱来维持生活。因此,“女人”的生意是“第一商品”,这又是一大公理。如果是卓越的生意人,首先瞄准“女人”生意一定会财源滚滚。反之,经商者如果瞄准“男人”生意,一般不容易成功。因为男人的任务是赚钱,而不是去消费。
关于赚“女人”的钱,犹太人中有许多民谚:
“从男人身上赚钱,其难度要比以女人为对象大10倍。”
“挣钱的是男人,用男人的钱养家的是女人。”
“钱是男人挣的,开销权却在女人手里。”
“让女人掏腰包的机会远比让男人掏腰包的机会多。”
“做女人的盯梢者,打动女人的心,我们的生意才容易成功。”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而征服女人,女人则通过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因此,犹太人说,“盯紧女人”绝对没错。无论是闪光夺目的钻石,豪华的女用礼物、戒指、别针、化妆品及高级皮包,都是女人喜欢的东西。拉尔夫?劳伦、CK帝国、雅诗兰黛、鲁宾斯坦……无不是赚“女人”钱的成功典范。赚女人的钱最容易,关键是要洞悉女人的心理。
犹太生意经的第二目标是“嘴巴”,这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可经营的买卖,蔬菜店、水果店、酒店、百货店、粮店、餐厅、酒吧、食品等等,无不属于“嘴巴”生意,“吃”是古今中外永恒的生意,民以食为天。犹太人之所以看重“嘴巴”生意,除了认为世俗生活的目标就是为了“吃”以外,还认为“吃”的生意是一种循环消费的生意,永无止境。有多位犹太富翁都是靠赚“嘴巴”的钱和开百货店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