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级采购师》资格认证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一、培训鉴定对象 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经理、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 二、培训鉴定内容 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市场调查、采购需求确定 (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调整 (三)供应商选择、商务洽谈、采购合同签订 (四)订单管理、货款支付、商品质量管理 (五)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 (六)采购流程规划、采购物流管理、采购成本管理、采购组织管理 (七)采购信息管理、采购管理信息化方案设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
三、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0日 地点 :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兰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2011年4月24日 地点:深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高级)采购师:5600元 (中级)二级3600元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限额50名) 五、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