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与工伤认定争议处理实务专题培训班”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经过重大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并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作为企业,应及时调整工伤管理的制度和策略,因势而变,未雨绸缪。为此,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培训中心特举办“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与工伤认定争议处理处理实务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企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法律部门、工会领导及企业法律顾问。
二、培训时间
2011年3月23 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授课讲师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学士、管理硕士唐毅律师。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新《工伤保险条例》条款解读;
第二部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争议处理实务。
五、培训地点
上海汽车培训中心4号楼303教室。地址:同嘉路79号。
交通线路:地铁四号线、十号线海伦路站一号出口处出站; 14、55、123、910、576路公交车至溧阳路站下。
培训点内有停车场,方便学员停车。
六、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需交纳培训费6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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