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强国战略,清华大学继续举办“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旨在提升政府部门、商业界及金融系统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在职优秀干部的经济学思维能力和工商管理水平,培养具备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 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把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精选管理类最新前沿课程作为辅修课程,使学员既可以在修完必修学分后有机会申请硕士学位,又可以学到最前沿的管理类实用课程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一、招生对象 1.各级政府机关青年干部或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人才;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大型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该学科领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并做出成绩; 3.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4.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者优先。 二、课程设置 1.必修核心课程(6门,共22学分): (1)中级微观经济学;(2)中级宏观经济学;(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4)货币银行学;(5)财政学;(6)国际经济学;(7)英语。 2.选修课程(以经济学和工商管理核心课程为主,10学分以上)。 三、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习期限为2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准备阶段,采用每三周左右集中一个周末上课二天(周六、周日)的方式。根据学员不同情况,受益如下: 1.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修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2.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3.经学校对该班课程进行认定后,符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条件、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良好者,由本人申请,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按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清华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申请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学位申请 1.学位按照清华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有关考试的手续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4.清华大学将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的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5.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同期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获得者授予典礼同期进行。 五、收费标准 参照清华大学收费标准执行,人民币27000元,其中分别有上课费、正常组织的考试费、论文阶段费用和考前辅导费、教材、资料、补修课程等相关费用。 六、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本人填写《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表》,在获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后,并附以下材料,邮寄到报名地址。 (1)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3.报名结束后举行入学摸底考试。 4.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